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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粒果開「蘋」好禮天天飛

活動說明

活動期間購買活動指定品項任乙瓶,至活動網站 美粒果開「蘋」好禮天天飛 即可登錄發票參加抽獎。

活動期間

第一重《東京單程機票天天即時抽》2022/05/04 -2022/06/14
第二重《通路加碼抽》
全家:2022/05/04 -2022/06/14
7-11:2022/05/04 -2022/06/30

活動指定品項

第一重《東京單程機票天天即時抽》:「美粒果」蘋果蘇打系列-330 ml/500 ml/1250 ml
第二重《通路加碼抽》
● 全家:「美粒果」蘋果蘇打系列任乙瓶
● 7-11:「美粒果」全系列產品任乙瓶- 包含:「美粒果」蘋果蘇打、「美粒果」柳橙汁、「美粒果」白葡萄汁
*若非購買活動指定商品恕無法參與本活動,活動指定商品銷售地區以實際販售門市為準。

活動須知

1. 本活動抽獎由系統自動隨機抽出中獎者。每張發票僅限中獎乙次,重覆中獎視同無效。
2. 購買日期與登錄日期不必為同一天(登錄日期須在本次活動期間內)。
3. 每張發票僅限於活動網頁登錄乙次,重覆登錄視為無效發票。
4. 抽獎資格以符合活動條件的發票張數計算,如同張發票購買多瓶商品仍視為具備參加抽獎資格乙次,且不能重複中獎。
5. 發票號碼一經登錄後,不得要求以任何形式要求取消或刪除,請保留發票正本跟明細以便兌獎。
6. 本活動參加之發票不含公司或其他法人團體發票(即不包含有開立統編之發票)。
7. 兌獎發票開立時間必須在登錄參加抽獎時間之前,如不符上述之規定,將判定喪失得獎資格。
8. 發票正本跟明細為兌獎憑證,請務必保留正本中獎發票以便兌獎(中獎發票須符合活動辦法指定購買期間及品項)。使用載具者請先自行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列印發票明細。凡已捐贈、作廢、手開、內容模糊無法辨識、影印之發票將視為無效。
9. 中獎者須經活動小組確認所提供之中獎憑證符合活動規範者才算完成兌獎流程。如中獎憑證經活動小組檢核後不符合活動規範,則視同不符合兌獎資格。

活動獎項/抽獎方式

第一重《東京單程機票天天即時抽》
活動獎項:東京單程機票等值旅遊劵 (市價$5000) ,天天抽一名,共42名
獎項說明:
1. 本獎項將以東南旅行社東京單程機票等值旅遊劵贈出
2. 單程機票價值是以2022年3月份查詢2022年7月份飛東京之最低單程機票價值為參考值
3. 本旅遊券採無記名式,兌獎人應妥善保管本抵用券,若有遺失、被竊、毀損或喪失抵用券之占有,
恕無法補發,亦不得要求補償。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為此負任何責任。亦不再另行補發。
4. 本券限壹次抵用完畢不可分次使用,抵用時恕無法找零,且不得折換現金,一經使用後恕無法退換。
5. 本獎項將以面額NT$5,000之東南旅行社旅遊劵提供。
6. 詳細使用規範依兌換劵上條款為主。
7. 本兌換劵有效使用期限為2023年12月31日止,逾期不得兌換使用。
抽獎方式:
1. 於活動期間至活動網站登錄發票後 立即會收到系統回覆《天天抽即時中獎通知》。
2. 中獎名單將於2022/06/20統一公布於活動網站

第二重《通路加碼抽》
活動獎項:全家:Beats Studio3 Wireless 耳罩式耳機 (恕不挑色,市價$11,900),活動結束後統一抽出1名。
7-11:日本「松井」行動冷暖冰箱CLT-20L-EW (恕不挑色,市價$4,280),活動結束後統一抽出1名。
抽獎方式:
1. 第一重獎項-未中獎且通路為7-11跟全家之發票,可於第一重抽獎活動結束後參加第二重《通路加碼抽》。
2. 於第一重《東京單程機票天天即時抽》中獎之發票,不能再參加第二重《通路加碼抽》。
3. 僅購買7-11通路之「美粒果」柳橙汁、「美粒果」白葡萄汁的發票,直接參加第二重抽獎。
4. 第二重《通路加碼抽》若寄回之中獎發票經檢核非《所屬中獎通路/活動指定日期區間》之發票,視同不符合活動資格,請於參加活動選擇《發票通路》時,請務必勾選正確之通路及確認活動發票日期,以免影響您的中獎權益。
5. 全家:將於2022/06/16由系統隨機抽出中獎者,2022/06/20公布於活動網站。
7-11:將於2022/07/01由系統隨機抽出中獎者,2022/07/04公布於活動網站

兌獎說明

● 第一重《東京單程機票天天即時抽》& 第二重《全家通路-加碼抽》
兌獎收件截止時間:2022/07/06郵戳為憑
● 第二重《7-11通路-加碼抽》
兌獎收件截止時間:2022/07/20郵戳為憑
1. 中獎者請至得獎名單公布頁面下載領獎信函,將填妥的「領獎信函」+「中獎發票正本及消費明細」+「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兌獎收件截止時間前將兌獎資料送達至【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美粒果活動小組收】,逾期視為放棄該兌獎權利,不得向主辦單位要求任何補償。
2. 中獎發票正本及交易明細:有效發票係指於《活動指定期間內》且須能清楚辨識購買《活動指定通路商品》之發票。已捐贈、作廢、退貨、手開、內容模糊無法辨識、影印之發票將視為無效。
※ 載具發票:須附上載具畫面,且能清楚辨識發票日期/發票號碼/購買明細/載具條碼等相關資料。
※ 電子發票:未列出購買商品明細者,須登錄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http://goo.gl/FujhRD)查詢所登錄發票之交易明細表,或掃描發票上的QR code將其所顯示之購買明細列印紙本,作為活動參加之依據。
3. 所有兌獎憑證須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準;若中獎憑證與系統所登錄不符,或任何不完整、損毀、偽造、經改動的、複製或超過兌換期限的中獎發票均視為無效,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相關中獎者之兌獎資格。
4. 兌獎憑證寄回時,請妥善保留寄件單據,若因郵務關係造成信件遺失或延遲,請自行與投遞單位洽詢查證,主辦單位恕難負責。
5. 中獎發票正本為領獎憑證,一旦經寄交主辦單位兌領獎項並簽署得獎領據後,概不得要求退還,中獎者不得異議(發票正本經兌獎無誤後將全數捐贈慈善單位,恕不退還)。
6. 本活動限設籍中華民國之本國公民始得參加。參加者必須年滿13足歲。中獎者若未滿20足歲,除中獎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需另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方能領獎。
7.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價值在新台幣 1,001 元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贈品價值超過NTD$20,001元(含)以上者,依法需繳交10%稅金。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中獎者需於隔年5月底前完成申報。
8. 中獎者資料經審核無誤後,獎項將於2022/08/10前寄送完成。
9. 本公司依得獎者提供之地址寄送獎項,如因個人因素導致寄送二次均無法順利送交,得獎者將被視為自動放棄兌獎權益,主辦單位將不再另行配送。未收到獎項或是獎項收到有問題者,請於2022/08/24前來電,逾期視同獎項收件無誤。
10. 活動詳情以活動網頁公告為準,或洽活動客服專線02-2517-1326 #13,服務時間週一~週五09:00~18:00 (國定例假日恕不提供接聽服務)。
11. 本活動如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以致活動無法執行、需調整相關活動日期/活動內容等,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暫停本活動或修改相關活動內容概要,如有變動皆以活動網站公告為主。

注意事項

1. 本次活動主辦單位為香港商可口可樂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及英屬維京群島商太古食品(股)公司台灣分公司。主辦單位、活動協辦機構及配合廠商之員工均不得參加本活動,以示公允。
2. 參加者同意所有參加者所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與活動的資料及記錄,皆以主辦單位的電腦系統與時間的紀錄為主,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3. 活動獎項寄送地區僅限為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主辦單位恕不處理郵寄獎項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4. 參加者填寫或提出之資料應屬真實、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資訊導致主辦單位無法連絡參加者,則視同放棄兌換資格,主辦單位無需負任何責任;倘有損害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之行為,參加者尚應就此負一切民、刑事責任。
5. 主辦單位有權檢視參加者之活動參與行為是否涉嫌人為操作、蓄意偽造、短時間異常多筆參與行為、透過任何電腦程式參與活動、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方式意圖以進行不實或虛偽活動參與行為,參加者因上述情形所獲得之活動資格及獎項,主辦單位保有取消得獎資格的權利,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6. 圖片僅供參考,活動獎項以實物為準。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與活動獎項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出解釋或裁決。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如有變動請以活動網站公告為主。
7. 參加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因領取或使用獎項之後果概無須負責,參加者須同意遵守各奬項供應商所列有關獎項之各項條款及細則,倘若發生產品瑕疵及相關保固問題,均由該奬項供應商維修與保固。
8. 除非法律另有要求,主辦單位不負責活動獎項/服務之品質或適用性,亦不會對任何人因使用活動獎項/服務而受傷或損失負責任。如對有關活動獎項或服務有任何爭議或投訴,客戶應直接聯絡有關供應商。所有活動獎項或服務之使用須受有關供應商所訂定之條款及細則約束(如適用)。
9.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將視為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活動小組得取消其兌換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10. 本活動網頁之所有內容由主辦單位擁有所有版權,未經許可,不可抄襲、拷貝與複製相關圖片與文字,主辦單位保留所有侵權事宜之法律追訴權利。
11. 主辦單位僅使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參加者參與本活動即同意相關個人資訊由主辦單位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但不做其他用途,參加者並授權主辦單位公開公佈部分姓名。
12. 參加活動之發票、購買憑證,主辦單位查驗後不退還,待活動結束後,主辦單位將所有參與活動之發票統一捐贈給慈善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