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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內容

《尋味城市Coke®&GO》刮中Gogoro騎回家

活動說明

於三商巧福購買指定套餐或任一套餐搭配可口可樂公司飲品且加價升級為超值杯,即可獲得刮刮卡1張,有機會抽中Gogoro機車、尋味美食金和三商巧福優惠券!

活動時間

2020/6/22(一) ~ 2020/8/23(日)

活動門檻

於活動期間至三商巧福購買指定套餐或任一套餐搭配可口可樂公司飲品且加價升級為超值杯

促銷特價

● 海皇茄香牛肉乾拌麵 特價$95(原價$110)
● 咖哩雞肉飯 特價$95(原價$110)

指定套餐

● 海皇茄香牛肉乾拌麵+涼拌雲耳+超值杯飲料 特價$145(原價$180)
● 咖哩雞肉飯+芝麻牛蒡絲+超值杯飲料 特價$145(原價$180)
● 蘭州雙寶牛肉拉麵+超值杯飲料 特價$164(原價$185)
● 番茄肉醬乾拌麵+現燙青菜+超值杯飲料 特價$139(原價$155)

活動獎項

(頭獎)「探索城市獎」:Gogoro VIVA Plus 乙台(顏色為櫻桃紅),市值約$58,980 ,共1名
(二獎)「尋味城市獎」:尋味美食金(郵政禮券$5,000)乙份,市值約$5,000 ,共3名
(三獎)「體驗城市獎」:可口可樂R戶外露營手推車乙台,市值約$2,980 ,共10名
(尺寸:長90公分X寬52公分x高63.5公分)
(四獎)「暢遊城市獎」:可口可樂R城市瓶購物袋乙個,市價約$69,共2300名
「巧福獎」:以門市公告為準
※ 備註:
(1) 兌獎需附上中獎之刮刮卡+購買發票憑證,請務必保留以免影響您的兌獎權益
(2) 中獎刮刮卡跟發票正本為領獎憑證,如遺失、標示不完整、無法辨識或無法提供正本者,視同無效。

兌獎說明

● 四獎 「暢遊城市獎」、「巧福獎」之中獎者:
1. 中獎者請於2020/9/20前至原購買通路門市現場兌換,兌獎時中獎紙卡需回收。
2. 門市中獎獎項以各門市公告兌換日期為主,逾期恕不受理。

● 頭獎、二獎、三獎之中獎者:
1. 兌獎截止日:2020/9/18下午六點前
2. 請備妥以下資料寄回活動小組兌獎。
a)填妥領獎確認書(領獎信函下載點https://reurl.cc/d0v5nD)
b)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c)檢附發票正本(需有可清楚辨識符合消費門檻之發票明細)
d)中獎刮刮卡正本

3. 中獎者請於《兌獎截止日前》將兌獎資料送達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三商巧福x Coca-ColaR尋味城市》活動小組收。逾期視同放棄兌獎資格。
4. 本活動限設籍中華民國之本國公民始得參加。參加者必須年滿13足歲。中獎者若未滿20足歲,除中獎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需另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方能領獎。
5.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價值在新台幣 1,001 元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贈品價值超過NTD$20,001元(含)以上者,依法需繳交10%稅金。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中獎者需於隔年5月底前完成申報。
6. (頭獎) 「探索城市獎」:中獎人寄回之領獎信函經審核無誤,主辦單位將會通知中獎者機會中獎稅金繳納說明,如兌獎者不願意依法繳交稅金,視同放棄兌獎資格。活動小組確認稅金款項繳納無誤後,始能進行各項交車相關程序。
7. (二獎) 「尋味城市獎」、(三獎) 「體驗城市獎」:中獎者資料經審核無誤後,獎項將於2020/10/20前寄送完成。
8. 本公司依得獎者提供之地址寄送贈品,如因個人因素導致寄送二次均無法順利送交,得獎者將被視為自動放棄兌獎權益,主辦單位將不再另行配送。未收到贈品或是贈品收到有問題者,請於2020/11/20前來電,逾期視同贈品收件無誤。

兌獎相關規範

1. 中獎刮刮卡跟發票正本為領獎憑證,一旦經寄交主辦單位兌領獎項並簽署得獎領據後,概不得要求退還,中獎者不得異議(發票正本經兌獎無誤後將全數捐贈慈善單位,恕不退還)。
2. (頭獎) 「探索城市獎」項恕不接受海外地區之兌換。
3. (二獎) 「尋味城市獎」及(三獎) 「體驗城市獎」獎品寄送地區僅限為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主辦單位恕不處理郵寄獎項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4. 活動詳情以三商巧福官網公告為主:www.3375.com.tw ,三商巧福保有調整活動辦法及優惠內容之權利。
5. 如有活動疑問請洽活動客服專線:02-25171326#13。(週一至週五09:00-18:00 國定例假日恕不提供服務)。

獎項說明

● Gogoro VIVA Plus
1. Gogoro VIVA Plus 一台,市價$58,980:中獎者完成兌獎流程後,主辦單位將會寄送一份領獎憑證,中獎者需憑領獎憑證正本及本人身分證正本,始能進行各項交車相關程序。
中獎人本人需持身分證正本+領獎憑證正本於指定期間內親自至GOGORO指定之門市辦理各項交車相關程序,完成相關程序後方能領車,未能於期限內完成交車程序者,視同放棄兌獎權利。
3.此活動為中獎者應負擔車牌過戶等行政規費及代辦費用,並不得另外申請中央以及地方政府相關補助。
4.實際贈送電動車為Gogoro VIVA Plus,以實車為準,中獎者不得要求指定顏色、型號、更改獎項或其他類型贈品,亦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5.請妥善保存領獎憑證,若有遺失、毀損、塗改、截角、影印或磨損,視為無效,恕不補發。
6.中獎者需負擔交車的代辦費,如:領牌費,兩年強制險費,工資費。各項費用依各縣市政府公告為主。
7.此獎項依規定無法申請政府電動車相關補助,中獎之獎項如有其他規費、費用負擔時,包含但不限於過戶規費、領牌費,手續費、保險費、電池月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均由中獎者負擔,如中獎者不願繳納或未於主辦單位規定期限內繳納時,視同放棄。各項費用依各縣市政府公告為主。
8.中獎者需負擔前往GOGORO指定門市取車的交通費等相關事宜與費用,亦不得要求更改領車門市。
9.電池服務資費方案以GOGORO官網公告為主。
10.中獎者一旦簽收獎項後,若有遺失或被竊等喪失所有權之情形,主辦單位不負責補發該獎項之責任。

●尋味美食金(郵政禮券$5,000):
1. 郵政禮劵-認劵不記名,如事後因個人因素遺失,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為此負任何責任。亦不再另行補發。
2. 中獎者請自行帶身分證至郵局窗口兌換現金,憑券付現。
3. 兌領金額達3萬元(含)以上時,交易人應提示身分證明文件,相關規範以郵局公告為主。

注意事項

1. 中獎者應遵守各獎項兌換辦法即可兌換;倘未依約定者,視為放棄兌獎權利。
2. 本次活動主辦單位為三商巧福、香港商可口可樂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及英屬維京群島商太古食品(股)公司台灣分公司,委託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為活動協辦機構。主辨單位、活動協辦機構及配合廠商之員工均不得參加本活動,以示公允。
3. 主辦單位僅使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中獎人同意中獎相關個人資訊由主辦單位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但不做其他用途,中獎人並授權主辦單位得公開公佈姓名。
4. 本活動限設籍中華民國之本國公民始得參加。參加者必須年滿13足歲。中獎者若未滿20足歲,除中獎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需另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方能領獎。
5. 若資料填寫不完整或錯誤以致主辦單位無法辨識,視為放棄中獎資格。
6. 所有獎項均不得轉讓、退換或兌換現金,並受有關條款及細則約束。
7. 獲獎者需自行負擔任何因抽獎或接受獎品所產生的額外費用、關稅、稅款和/或其他雜費。
8. 如因寄送過程中發生信件遺失、延遲、信封破損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原因,導致中獎憑證遺失或無法辨識,或中獎人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清楚,導致未能或不符資格兌獎,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為此負任何責任。
9. 中獎者須同意遵守各獎品供應商所列有關獎品之各項條款及細則。
10. 所有中獎憑證須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依準;任何不完整、損毀、偽造、經改動的、複製或超過兌獎期限的憑證均無效。
11. 活動參加者需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並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資訊,主辦單位將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就其損害主辦單位或任何第三人權益,保留一切民、刑事訴追之責。
12.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與獎項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出解釋或裁決。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如有任何未盡事宜均應受中華民國法律約束。
13. 圖片僅供參考,獎品以實物為準。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領取或使用獎品之後果概無須負責。
14. 消費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活動小組得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15. 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主辦單位並不負責於任何技術問題或錯誤包括電話網絡、電腦網絡系統、伺服器、供應商、電腦配件或其他電子或通訊設備、軟體上的錯誤,於輸入資料時資料庫、電腦網絡系統或電話網絡的技術問題、任何網絡擠塞,或任何參加者、第三方於參與推廣或下載活動資訊時為其電腦、 電子設備所帶來的任何損壞。
16. 主辦單位僅使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中獎人同意中獎相關個人資訊由主辦單位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但不做其他用途,中獎人並授權主辦單位得公開公佈姓名。
17. 所有參加者提供的訊息將嚴格保密。這些訊息將不會被以任何不適當的方式使用,並且將不會給其他任何一方除了組織者和/或其附屬公司使用。

●個資法相關聲明: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向參與本活動消費者告知下列事項,參與本活動前請務必詳閱以下說明。
 蒐集個人資料公司:英屬維京群島商太古食品(股)公司台灣分公司(以下稱本公司)
 蒐集之目的:作為參與「Coca-ColaR尋味城市CokeR&GO」抽獎活動及後續相關程序之聯繫使用。
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 期間:自本抽獎活動結束且獎項寄送等後續相關程式執行完畢。
 地區:台、澎、金馬地區、未受限制之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接收者所在地。
 對象:本公司、本公司廣告主、本公司委託機關及執行本活動時之必要相關人員。
 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本活動參與者瞭解,就其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 得向本公司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惟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 得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本活動參與者應為適當之釋明。
 得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以及請求刪除,惟依法本公司因執行職務或保存證據所必須者,得不依本活動參與者請求為之。
 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本活動參與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本公司其個人資料,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則無法參與本活動;且經檢舉或本公司發現不足以確認本活動參與者的身分真實性或其他個人資料冒用、盜用、資料不實等情形,致本公司無法進行必要之確認作業,本公司有權暫時停止提供本活動相關服務,若有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 本人參與本活動即視為本人已瞭解活動主辦單位貴公司以上告知事項,並已清楚瞭解貴公司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
 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並同意貴公司於上述告知事項範圍內,得蒐集、處理、國際傳遞及利用本人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