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內容
全聯 香菜宇宙 週週抽萬元購物金
活動說明
活動期間於指定通路凡購買樂事/多力多滋/奇多/爆米花脆片/話匣子系列產品單張發票優惠折扣後滿額$99,以簡訊編輯「DT+發票後八碼,傳送至號碼83811登錄發票」,即可參加週週抽萬元購物金!
(登錄範例參考:DT23456789)
(*提醒:參與者購買商品時需向店家提供索取紙本發票或電子發票購買明細,若存於載具請上財政部二代電子發票平台拍照或截圖存檔該筆發票消費明細)
活動期間
2026年6月5日 00:00起 ~2026年8月6日 23:59止
活動通路
全台全聯福利中心及大全聯量販店
活動獎項
五千元全聯禮券 X 18 名 (週週抽2名)
抽獎日暨得獎公告:【週週抽】
得獎名單公布的同時,當天由系統自動發送中獎簡訊通知至中獎者之登錄手機門號。
發票登錄期間/抽獎+公佈時間
第一週發票登錄期間06/05~06/11 ,抽獎日06/12,當日下午6點前公佈
第二週發票登錄期間06/12~06/18 ,抽獎日06/19,當日下午6點前公佈
第三週發票登錄期間06/19~06/25 ,抽獎日06/26,當日下午6點前公佈
第四週發票登錄期間06/26~07/02 ,抽獎日07/03,當日下午6點前公佈
第五週發票登錄期間07/03~07/09 ,抽獎日07/10,當日下午6點前公佈
第六週發票登錄期間07/10~07/16 ,抽獎日07/17,當日下午6點前公佈
第七週發票登錄期間07/17~07/23 ,抽獎日07/24,當日下午6點前公佈
第八週發票登錄期間07/24~07/30 ,抽獎日07/31,當日下午6點前公佈
第九週發票登錄期間07/31~08/06 ,抽獎日08/07,當日下午6點前公佈
抽獎日暨得獎公告:【週週抽】
得獎名單公布的同時,當天由系統自動發送中獎簡訊通知至中獎者之登錄手機門號。
發票登錄期間/抽獎+公佈時間
第一週發票登錄期間06/05~06/11 ,抽獎日06/12,當日下午6點前公佈
第二週發票登錄期間06/12~06/18 ,抽獎日06/19,當日下午6點前公佈
第三週發票登錄期間06/19~06/25 ,抽獎日06/26,當日下午6點前公佈
第四週發票登錄期間06/26~07/02 ,抽獎日07/03,當日下午6點前公佈
第五週發票登錄期間07/03~07/09 ,抽獎日07/10,當日下午6點前公佈
第六週發票登錄期間07/10~07/16 ,抽獎日07/17,當日下午6點前公佈
第七週發票登錄期間07/17~07/23 ,抽獎日07/24,當日下午6點前公佈
第八週發票登錄期間07/24~07/30 ,抽獎日07/31,當日下午6點前公佈
第九週發票登錄期間07/31~08/06 ,抽獎日08/07,當日下午6點前公佈
簡訊登錄發票 & 抽獎說明
1. 本活動僅適用以手機編寫簡訊參加,本活動接受中華電信/遠傳電信/台灣大哥大電信月租型門號可參加;預付卡門號僅遠傳的預付卡門號可以參加。
註:使用不符合資格之門號參與將影響該張發票抽獎資格。
2. 本活動每支手機以簡訊登錄發票,每則簡訊每次僅能登錄一筆發票號碼。
3. 每張發票僅可登錄一次,重複登錄無效,每張發票僅有一次中獎機會,發票號碼一經登錄後,不得要求以任何形式要求取消或刪除。
4. 簡訊登錄發票後,系統會即時簡訊回覆參與者是否登錄成功。登錄成功的發票有資格可參加當週的抽獎,惟單張發票沒有累計抽獎的機會。
5. 本活動抽獎形式為為週週抽,主辦單位之簡訊抽獎平台將於指定日期自動由已登錄消費發票隨機抽出中獎者,連續抽九週,每週抽出指定名額,且於活動網站公佈得獎名單,中獎者同步亦會收到系統發出的中獎簡訊通知。
6. 本活動每支手機門號僅限中獎一次。
7. 提醒參與者購買商品時需向店家提供索取紙本發票或電子發票購買明細,若存於載具請上財政部二代電子發票平台拍照或截圖存檔該筆發票消費明細,以利兌獎使用。
註:使用不符合資格之門號參與將影響該張發票抽獎資格。
2. 本活動每支手機以簡訊登錄發票,每則簡訊每次僅能登錄一筆發票號碼。
3. 每張發票僅可登錄一次,重複登錄無效,每張發票僅有一次中獎機會,發票號碼一經登錄後,不得要求以任何形式要求取消或刪除。
4. 簡訊登錄發票後,系統會即時簡訊回覆參與者是否登錄成功。登錄成功的發票有資格可參加當週的抽獎,惟單張發票沒有累計抽獎的機會。
5. 本活動抽獎形式為為週週抽,主辦單位之簡訊抽獎平台將於指定日期自動由已登錄消費發票隨機抽出中獎者,連續抽九週,每週抽出指定名額,且於活動網站公佈得獎名單,中獎者同步亦會收到系統發出的中獎簡訊通知。
6. 本活動每支手機門號僅限中獎一次。
7. 提醒參與者購買商品時需向店家提供索取紙本發票或電子發票購買明細,若存於載具請上財政部二代電子發票平台拍照或截圖存檔該筆發票消費明細,以利兌獎使用。
兌獎須知 & 獎項派送
1. 兌獎的購物發票開立時間需早於登錄簡訊系統時間。
2. 兌獎之購物發票有效期間為2026年6月5日~ 2026年8月6日,且發票明細須可清楚辨識購買品項為「樂事/多力多滋/奇多/爆米花脆片/奇多系列產品滿99元」。
3. 本活動僅限於一般消費者,恕不適用公司行號、法人團體或公營機構申請,發票不可打統編,否則即失去兌獎資格。
4. 中獎名單公布後,中獎人需自行至本活動網頁下載列印領獎確認書 (● 點我下載領獎信函),於指定兌獎期限2026年8月15日 (郵戳為憑)掛號寄回活動小組;兌獎資料經由活動小組審核無誤後分二批寄送。
•活動開始~2026/7/10前寄回兌獎資料,獎項安排2026/7/24掛號寄出。
•活動開始~2026/8/15前寄回兌獎資料,獎項安排2026/8/31掛號寄出。
5. 中獎人寄回之兌獎資料不符合主辦單位規範,或是有誤將影響其兌獎資格,主辦單位將不主動通知,且無法刪除或退回已完成的兌獎資料
6. 若中獎者未收到獎項、或收到獎項有疑問,需最晚於2026年9月15日前來電兌獎小組,逾期視同放棄獎項兌換權利或視為獎項收件無誤。
7.「全聯 香菜宇宙 週週抽萬元購物金」活動網頁https://g.83811.tw/rpJH,客服專線 02-25171326 分機14 (週一至週五,9:00~17:00,例假日或國定假日除外) 。
2. 兌獎之購物發票有效期間為2026年6月5日~ 2026年8月6日,且發票明細須可清楚辨識購買品項為「樂事/多力多滋/奇多/爆米花脆片/奇多系列產品滿99元」。
3. 本活動僅限於一般消費者,恕不適用公司行號、法人團體或公營機構申請,發票不可打統編,否則即失去兌獎資格。
4. 中獎名單公布後,中獎人需自行至本活動網頁下載列印領獎確認書 (● 點我下載領獎信函),於指定兌獎期限2026年8月15日 (郵戳為憑)掛號寄回活動小組;兌獎資料經由活動小組審核無誤後分二批寄送。
•活動開始~2026/7/10前寄回兌獎資料,獎項安排2026/7/24掛號寄出。
•活動開始~2026/8/15前寄回兌獎資料,獎項安排2026/8/31掛號寄出。
5. 中獎人寄回之兌獎資料不符合主辦單位規範,或是有誤將影響其兌獎資格,主辦單位將不主動通知,且無法刪除或退回已完成的兌獎資料
6. 若中獎者未收到獎項、或收到獎項有疑問,需最晚於2026年9月15日前來電兌獎小組,逾期視同放棄獎項兌換權利或視為獎項收件無誤。
7.「全聯 香菜宇宙 週週抽萬元購物金」活動網頁https://g.83811.tw/rpJH,客服專線 02-25171326 分機14 (週一至週五,9:00~17:00,例假日或國定假日除外) 。
注意事項
1. 本活動係由台灣百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舉辦,委由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製作與執行。
2. 本活動地區僅限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地區,活動地區外中獎,視同無效。有關獎品之寄送亦僅限上述地區,活動區外恕不提供寄送服務。
3. 台灣百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協辦單位員工,不得參加本活動。
4. 本活動屬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所得,依稅法之規定,年度累積中獎價值若超過 NT$1,000(含)以上者,應列入得獎人年度綜合所得,主辦單位依所得稅法第 94-1 條之規定,得免填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予得獎人。中獎獎品價值超過NT$20,000元(含)以上者,須預先扣繳10%機會中獎所得稅稅款(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機會中獎所得稅為20%)。申報及扣繳金額係以商品官網公告價值(含稅金額)計算之。
5. 中獎人需將購物發票妥善保存,若遺失或保存不完全則視為放棄得獎資格。發票不可有任何修改或偽造。本活動小組將核實上傳的發票照片,如發票上的資料未能符合本活動辦法之要求、發票內容與輸入資料或店舖紀錄不符或發票照片不完整、未能清晰顯示交易資料或有任何修改,該登記將被取消而不作另行通知,該等發票所列之購物金額亦不會計入活動累積金額。本活動不接受送貨單單據、發票影本、優惠券及信用卡客戶存根作為產品購買憑證。
6. 中獎人一旦將得獎發票寄至本活動小組,視為放棄該發票之所有權,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還該發票,縱其後因資格不符或資料錯誤遭活動小組取消得獎資格亦然。如因資料不全導致無法聯繫進行確認,且該筆發票明細或消費登錄資料有惡意擾亂之嫌疑時,活動小組有權直接取消該筆資料。
7. 自中獎名單公佈日起至領獎截止日,若無法聯繫到得獎人,視同得獎人自動放棄獎項。得獎人若未能於活動辦法指定時間內領獎,或因得獎人之個人因素無法依規定填寫領獎之相關資料並繳交相關發票正本,將視為放棄得獎資格。主辦單位不另行通知,也不予另外抽備取遞補領獎。
8. 中獎人請務必提供真實、完整正確之領獎資料,以便進行領獎作業。如得獎人提供虛假領獎資料,台灣百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如資料不全、錯誤、導致無法通知得獎訊息,將視為自動放棄得獎資格,請謹慎填寫。請輸入正確姓名、聯絡電話及電子信箱,以利與您聯繫領獎事宜。
9. 中獎人不符合、不同意或違反本活動規定者,主辦單位保有取消中獎資格及參與本活動的權利,並對任何破壞本活動行為追究法律責任。
10. 獎項說明未盡之事宜,請依得獎通知函說明、活動網站說明公告為準,兌換之獎項僅限本人領取,以實物為準,網頁使用圖片僅供參考,不得要求更換規格、出售、轉讓或兌換現金。兌換之獎項、發票如有任何遺失或損壞,恕不補發,若造成無法兌換獎項則視為放棄得獎資格。
11.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系統誤送活動訊息或得獎通知,或是而使參加人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12. 獎品發放後如有遺失、盜領或損毀,主辦單位恕不補發,且依法對本活動獎品不負後續品質保證與維修服務之責。
13. 主辦單位保有隨時更改活動細節(參加方式及贈品內容、數量等)之權利,參加者同意完全依照及遵守本活動辦法相關規範及之主辦單位更動決定,絕無異議。活動辦法如有更動,將以活動網站公佈為準,不另行通知。
14. 主辦單位就參與本活動參加者之資格,保有審查之權利,若經查核有不符本活動規定之參加資格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加獲得獎之資格。
15. 台灣百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保有隨時修改活動辦法、活動時間及終止活動之權利。
2. 本活動地區僅限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地區,活動地區外中獎,視同無效。有關獎品之寄送亦僅限上述地區,活動區外恕不提供寄送服務。
3. 台灣百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協辦單位員工,不得參加本活動。
4. 本活動屬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所得,依稅法之規定,年度累積中獎價值若超過 NT$1,000(含)以上者,應列入得獎人年度綜合所得,主辦單位依所得稅法第 94-1 條之規定,得免填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予得獎人。中獎獎品價值超過NT$20,000元(含)以上者,須預先扣繳10%機會中獎所得稅稅款(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機會中獎所得稅為20%)。申報及扣繳金額係以商品官網公告價值(含稅金額)計算之。
5. 中獎人需將購物發票妥善保存,若遺失或保存不完全則視為放棄得獎資格。發票不可有任何修改或偽造。本活動小組將核實上傳的發票照片,如發票上的資料未能符合本活動辦法之要求、發票內容與輸入資料或店舖紀錄不符或發票照片不完整、未能清晰顯示交易資料或有任何修改,該登記將被取消而不作另行通知,該等發票所列之購物金額亦不會計入活動累積金額。本活動不接受送貨單單據、發票影本、優惠券及信用卡客戶存根作為產品購買憑證。
6. 中獎人一旦將得獎發票寄至本活動小組,視為放棄該發票之所有權,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還該發票,縱其後因資格不符或資料錯誤遭活動小組取消得獎資格亦然。如因資料不全導致無法聯繫進行確認,且該筆發票明細或消費登錄資料有惡意擾亂之嫌疑時,活動小組有權直接取消該筆資料。
7. 自中獎名單公佈日起至領獎截止日,若無法聯繫到得獎人,視同得獎人自動放棄獎項。得獎人若未能於活動辦法指定時間內領獎,或因得獎人之個人因素無法依規定填寫領獎之相關資料並繳交相關發票正本,將視為放棄得獎資格。主辦單位不另行通知,也不予另外抽備取遞補領獎。
8. 中獎人請務必提供真實、完整正確之領獎資料,以便進行領獎作業。如得獎人提供虛假領獎資料,台灣百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如資料不全、錯誤、導致無法通知得獎訊息,將視為自動放棄得獎資格,請謹慎填寫。請輸入正確姓名、聯絡電話及電子信箱,以利與您聯繫領獎事宜。
9. 中獎人不符合、不同意或違反本活動規定者,主辦單位保有取消中獎資格及參與本活動的權利,並對任何破壞本活動行為追究法律責任。
10. 獎項說明未盡之事宜,請依得獎通知函說明、活動網站說明公告為準,兌換之獎項僅限本人領取,以實物為準,網頁使用圖片僅供參考,不得要求更換規格、出售、轉讓或兌換現金。兌換之獎項、發票如有任何遺失或損壞,恕不補發,若造成無法兌換獎項則視為放棄得獎資格。
11.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系統誤送活動訊息或得獎通知,或是而使參加人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12. 獎品發放後如有遺失、盜領或損毀,主辦單位恕不補發,且依法對本活動獎品不負後續品質保證與維修服務之責。
13. 主辦單位保有隨時更改活動細節(參加方式及贈品內容、數量等)之權利,參加者同意完全依照及遵守本活動辦法相關規範及之主辦單位更動決定,絕無異議。活動辦法如有更動,將以活動網站公佈為準,不另行通知。
14. 主辦單位就參與本活動參加者之資格,保有審查之權利,若經查核有不符本活動規定之參加資格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加獲得獎之資格。
15. 台灣百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保有隨時修改活動辦法、活動時間及終止活動之權利。
隱私權條款
台灣百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主辦單位)為辦理「全聯 香菜宇宙 週週抽萬元購物金」,謹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規定,向台端告知下列事項,請台端詳閱 :
(一)、蒐集之目的:「全聯 香菜宇宙 週週抽萬元購物金」得獎者身分確認、獎品寄發、稅務行政。
(二)、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活動網頁集點帳號之中文姓名及手機號碼及兌獎提供之中文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性別、聯絡電話、戶籍地址等個人資料中之識別類。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一)、期間:上述蒐集目的未消失與法令規定之必要保存期間內,但因主辦單位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或經當事人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地區:台端之個人資料將於台灣地區內利用。
(三)、對象:以主辦單位及與主辦單位外部業務往來之協力廠商為限。
(四)、方式:主辦單位蒐集、處理及利用台端之個人資料以紙本、電腦系統、電子檔案、電話、email、郵寄等方式,或其他合法及合理方式使用。
依據個資法第3條規定,台端就本公司保有台端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一)、得向主辦單位申請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而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二)、得向主辦單位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台端應為適當之釋明。
(三)、得向主辦單位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惟依法主辦單位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得不依台端請求為之。
(一)、蒐集之目的:「全聯 香菜宇宙 週週抽萬元購物金」得獎者身分確認、獎品寄發、稅務行政。
(二)、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活動網頁集點帳號之中文姓名及手機號碼及兌獎提供之中文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性別、聯絡電話、戶籍地址等個人資料中之識別類。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一)、期間:上述蒐集目的未消失與法令規定之必要保存期間內,但因主辦單位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或經當事人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地區:台端之個人資料將於台灣地區內利用。
(三)、對象:以主辦單位及與主辦單位外部業務往來之協力廠商為限。
(四)、方式:主辦單位蒐集、處理及利用台端之個人資料以紙本、電腦系統、電子檔案、電話、email、郵寄等方式,或其他合法及合理方式使用。
依據個資法第3條規定,台端就本公司保有台端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一)、得向主辦單位申請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而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二)、得向主辦單位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台端應為適當之釋明。
(三)、得向主辦單位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惟依法主辦單位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得不依台端請求為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