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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內容

2025 太古可口可樂x家樂福-暢玩迪士尼抽獎活動

活動說明

活動期間至家樂福量販/家樂福便利購/家樂福線上購物,購買活動指定商品且單筆發票折扣後金額達指定門檻,編寫簡訊代碼+發票後8碼傳送到83811即可參加抽獎。
活動1:購買《雪碧全系列商品》且單筆發票折扣後金額滿NT$99,請編寫簡訊「SPC4+發票後8碼數字」
活動2:購買《活動全系列商品》且單筆發票折扣後金額滿NT$199,請編寫簡訊「SSDC4+發票後8碼數字」
※假若單張發票同時符合本活動二種參與門檻,請消費者分別輸入啟動詞參加活動。
※傳送簡訊前,請確認持有之發票內容與本活動辦法及規定相符。(活動簡訊參加費用每則5元)
※因《載具發票》須等店家上傳購買資料後才會有發票號碼,提醒您,活動後期參加者請務必索取紙本發票,如因載具發票無法於活動期間內上傳,不得要求主辦單位補參加活動抽獎。

備註:
1.活動參加代碼不同,如輸入錯誤代碼,恕無法刪除重新輸入,參加前請務必確認,以免影響您的抽獎權益。
2.活動費用:本活動僅適用以《手機編寫簡訊》參加,本活動簡訊登錄無需收費,行動業者會向傳送簡訊用戶收取接收《活動系統簡訊回覆之簡訊》費用-每則5元,簡訊費用將於次月電信帳單中收取。
3.中華電信/遠傳電信/台灣大哥大-電信月租型用戶皆可參加;除遠傳預付卡門號外,其他預付卡門號恕無法參加。
4.參加者成功傳送簡訊至83811後,將會收到一則系統簡訊回覆已登錄成功之通知簡訊,每則簡訊僅可登錄一筆發票號碼。

活動發票日期

2025/05/28 00:00-2025/06/30 23:59(以主辦單位電腦系統時間為主)

簡訊登錄期間

2025/05/28 00:00-2025/07/01 23:59 (以主辦單位電腦系統時間為主)

活動網站

活動指定商品

活動獎項

《雪碧全系列商品》獎項:(本獎項抽獎資格為:簡訊代碼SPC4參加者)
雙人暢玩香港迪士尼樂園三天兩夜,參考市值NT$ 43,000,共抽出10名

《活動全系列商品》獎項:(本獎項抽獎資格為:簡訊代碼SSDC4參加者)
頭獎: 雙人暢玩香港迪士尼樂園三天兩夜,參考市值NT$ 43,000,共抽出2名
二獎:香港迪士尼樂園-雙人門票/組,參考市值NT$5,800 ,共抽出10名

備註說明:
1.雙人暢玩香港迪士尼樂園三天兩夜獎項-內含:
● 台灣至香港來回機票*2張(將以等值旅遊兌換劵$15,000面額送出)
● 香港迪士尼好萊塢酒店住宿標準客房*2晚(雙人房)
● 香港迪士尼樂園1日標準門票*4張
2.香港迪士尼樂園-雙人門票/組-內含:香港迪士尼樂園1日標準門票*2張
3.本活動《住宿/門票獎項市值》乃依據2025年3月之台灣銀行港幣 (HKD)匯率計價,主辦單位將依照活動辦法公告之《獎項市值》作為中獎者機會中獎之稅務申報依據。

活動須知

1.活動指定通路:家樂福量販、家樂福便利購、家樂福線上購物
2.活動日期:2025/05/28 00:00-2025/06/30 23:59
3.活動門檻:
(1)購買《雪碧全系列商品》且單筆發票折扣後金額滿NT$99。
(2)購買《活動全系列商品》且單筆發票折扣後金額滿NT$199。
4.購買日期與登錄日期不必為同一天(登錄日期跟購買日皆須在本次活動期間內)。未於活動指定時間內登錄發票視為自動放棄參加活動資格。
5.發票之購買日期及活動登錄皆需在活動期間內方符合參加標準,不限當日登錄。
6.發票號碼一經登錄後,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取消或刪除,請保留發票正本跟明細以便兌獎。
7.抽獎資格以符合活動條件的發票張數計算,如同張發票購買多瓶或多組商品仍為乙次抽獎資格,不重複中獎。
8.本活動參加之發票不含公司或其他法人團體發票(即不包含有開立統編之發票)。
9.本活動限持身分證者參加,參加者必須年滿13足歲。若未滿18足歲,則需要其法定理人同意。
10.兌獎發票開立時間必須在登錄參加抽獎時間之前,如不符上述之規定,將判定喪失得獎資格。
11.發票正本跟明細為兌獎憑證,請務必保留正本中獎發票以便兌獎(中獎發票須符合活動辦法指定購買期間及品項)。
12.《中獎通知/公布/簡訊》等皆非中獎憑證依據,中獎者仍需依兌獎流程寄回兌獎資料,如中獎憑證經活動小組審核後不符合活動規範者,視同不符合兌獎資格,不得有異議。
13.本活動將透過手機簡訊發送中獎通知,發送次數以乙次為上限,若因個人因素無法確實接收者,主辦單位恕不補發。請檢視手機內有無啟動過濾簡訊功能,部分電信業者提供的「拒收企業簡訊」功能,也可能導致無法正常接收簡訊,各家電信商的查詢及關閉流程可能不同,如需查詢、關閉此功能請自行洽詢所屬電信商。
14.為避免因遺漏訊息等因素使中獎者喪失中獎權益,請參加者務必至活動平台查詢中獎名單。如逾期未提供中獎相關資料或相關資料經查驗不符資格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中獎資格,不得異議。
15.中獎者若寄回之發票經檢核《非活動通路》/《非活動門檻商品》/《非活動門檻金額》將視同不符合活動資格,無法兌獎,請於參加前確認是否符合活動參與通路,以免影響您的中獎權益。

抽獎規範/抽獎日/公布日

1.主辦單位將於指定期間內,由系統自動抽出得獎者。
2.每張發票僅限中獎乙次,不得重複中獎。
3.每支手機門號不限制參加次數,為了維護公平性,同一手機號碼每個獎項僅限中獎乙次,不得重覆中獎。
4.抽獎日:2025/07/02
5.公布日:2025/07/03
6.中獎通知:主辦單位將發送中獎通知簡訊至中獎者手機,未中獎者不另行通知。
7.因各項狀況而不符領獎資格者或自主放棄得獎者,從缺之名額主辦單位不另行重抽。

兌獎流程

● 兌獎收件截止時間:2025/07/15
1.中獎者請自行至活動網站下載領獎信函,將填妥的「領獎信函」+「中獎發票正本及消費明細」+「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兌獎收件截止時間前將兌獎資料送達【104079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可口可樂家樂福(簡訊)活動小組收】,逾期視為放棄該得獎權利,不得向主辦單位要求任何補償。
2.中獎發票正本及交易明細:有效發票係指於2025/05/28 00:00-2025/06/30 23:59期間內且須能清楚辨識:有購買《符合活動通路/活動門檻》之中獎發票。已捐贈、作廢、退貨、手開、內容模糊無法辨識、影印之發票將視為無效。
•載具發票:兌獎須附上載具畫面,且能清楚辨識發票日期/發票號碼/購買明細/載具條碼等相關資料。
,請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https://www.einvoice.nat.gov.tw/ )查詢所登錄發票之交易明細,作為兌獎之依據。(注意:請勿回原店家重新印出紙本發票)
•電子發票:請附上中獎發票正本及消費明細。如沒明細者,請自行登錄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https://reurl.cc/ZZ2WQl )查詢所登錄發票之交易明細表或掃描發票上的QR code將其所顯示之購買明細列印紙本,作為活動參加之依據。
3.本活動限非營業買受人參加,登錄之發票不得打入買方之統一編號,且為未捐贈、未作廢之發票,亦不得為手開式發票,若經確認非屬有效發票,將不具抽(得)獎資格。
4.所有兌獎憑證須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準;若中獎憑證與系統所登錄不符,或任何不完整、損毀、偽造、經改動的、複製或超過兌換期限的中獎發票均視為無效,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相關中獎者之兌獎資格。
5.中獎發票正本為領獎憑證,一旦經寄交主辦單位兌領獎項並簽署得獎領據後,概不得要求退還,中獎者不得異議。
6.兌獎憑證寄回時,請妥善保留寄件單據,若因郵務關係造成信件遺失或延遲,請自行與投遞單位洽詢查證,主辦單位恕難負責。
7.中獎者須年滿13足歲,且限持身分證者才能兌獎。若未滿18足歲,除中獎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需另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方能領獎。
8.依活動舉辦地稅法規定,中獎價值在NT$1,001元(含)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中獎價值在NT$20,001(含)元以上者,依法需繳交10%稅金。中獎者若非境內設籍之國人(即在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中獎者所得之金額,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若中獎者不願先行繳納本項稅金,視同放棄兌獎資格,且不得異議。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中獎者需於隔年5月底前完成申報。
9.中獎者資料經審核無誤後,獎項將於2025/08/20前寄送完成。
10.本公司依得獎者提供之地址寄送獎項,如因個人因素導致寄送二次均無法順利送交,得獎者將被視為自動放棄兌獎權益,主辦單位將不再另行配送。未收到獎項或是獎項收到有問題者,請於2025/08/31前來電,逾期視同獎項收件無誤。
11.活動詳情以活動網頁公告為準,或洽活動客服專線02-25020119,服務時間週一~週五10:00~17:00 (國定例假日恕不提供接聽服務)。
12.本活動如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以致活動無法執行、需調整相關活動日期/活動內容/獎項等,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暫停本活動或修改相關活動內容概要,如有變動皆以活動網站公告為主。

獎項使用說明

一、【易遊網旅遊兌換劵】:
1.本活動獎項由主辦單位委由「易遊網旅行社」辦理,後續兌換之事宜請中獎者自行與旅行社服務專員聯繫。
2.本兌換憑證如兌換後有造成商品之糾紛時,與主辦單位無關。 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為此負任何責任。亦不再另行補發。
3.中獎者請攜帶憑證正本或可於付款期限內將正本掛號寄至易遊網公司或可至門市直接購買使用,恕不受理影本。
4.本憑證可兌換易遊網平台之商品(除即訂即開之商品) 。
5.產品內容以易遊網站上公告為準,消費超過部份請以網站上公佈之消費方式補足。
6.兌換時請於2週前提早訂購,兌換商品請洽易遊網網站或門市。
7.使用此憑證時,不可以累積eMoney。
8.此憑證限一次兌換完畢,抵用時恕無法找零,亦不可折換現金。
9.此憑證為有價證券,請妥善保管,遺失或損毀恕不掛失或補發。
10.其它未盡事宜,悉依兌換旅遊商品之銷售約定及使用規則為主。
11.此活動所提供之易遊網商品兌換憑證乃依據易遊網旅遊網站查詢之價格為準,網站機票及匯率等報價將因寒暑假旺季、連續假期、各地節慶祭典、展覽或競賽活動等各種因素而有變動,得獎者同意所有票價得依完成訂購後的報價為準。

二、【香港迪士尼酒店/香港迪士尼樂園門票】活動相關說明:
1.香港迪士尼酒店僅限訂房旅客進行兌換,使用時須出示正本(影本或是出示照片翻拍皆視同無效)及相關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飯店將於訂房旅客入住成功後,收回兌換函正本。
2.請妥善保管住宿劵/樂園門票正本,認劵不記名,如因個人因素遺失,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為此負任何責任,亦不再另行補發。經毀損、已使用、不完整或塗改過將視同無效。
3.住宿劵/樂園門票皆不可轉賣、退款、轉換為現金、或是升等房型,一經發現轉賣,無論售出成功與否,本劵將視同作廢無效並取消其中獎權利。
4.酒店入住期限及迪士尼門票使用期限皆以劵上印製日期為主。請自行安排並提前規劃行程前往。逾期視同放棄其兌換權益。
5.主辦單位不協助訂房入住及門票入園日等事宜,中獎者請依照兌換函中流程自行進行訂房入園。如欲入住日無空房,請另擇期入住,主辦單位不保證入住日及入園日。
6.有關航班延誤、取消或酒店入住、樂園入園等問題,以航空公司、酒店及樂園之公告說明為主,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就上述情況負上任何責任。
7.迪士尼好萊塢酒店及香港迪士尼樂園相關公告請參考官網說明: https://www.hongkongdisneyland.com/zh-hk/
8.香港迪士尼門票請參考官網說明:https://www.hongkongdisneyland.com/zh-hk/book/general-tickets/1day-tickets-o
9.詳細使用規範以劵上說明為主。香港國際主題樂園公司保留及擁有修訂及調整酒店條例及樂園規則。

注意事項

1.本次活動主辦單位為-香港商可口可樂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及英屬維京群島商太古食品(股)公司台灣分公司。主辦單位、協辦單位及配合廠商之員工均不得參加本活動,以示公允。
2.參加者被理解為已閱讀,了解並同意本次促銷活動之條款和條件。
3.參加者同意所有參加者所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與活動的資料及記錄,皆以主辦單位的電腦系統與時間的紀錄為主。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送出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之情況,主辦單位不承擔任何相關責任,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
4.如參加活動過程中因不可抗力導致活動系統故障,參加者所登錄之發票號碼經系統辨識為已登記過,主辦單位不負責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
5.以任何駭客或其它非法行為破壞活動規則者,主辦單位有權要求參加者出示購買或消費之相關憑證,除保有取消得獎資格的權利外,並得對有關活動破壞人員提起相關訴訟。
6.如因寄送過程中發生信件遺失、信封破損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原因,導致兌獎憑證遺失或無法辨識,或中獎者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清楚,導致未能或不符資格兌獎,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為此負任何責任。
7.活動參加者需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正確且有效,並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不正確或無效資訊,主辦單位將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就其損害主辦單位或任何第三方權益,保留一切民、刑事追訴之責。
8.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9.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與獎項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解釋或裁決。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本活動之準據法以活動舉辦地之法令為準,如有任何未盡事宜均由主辦單位依法解釋之。
10.中獎者須同意遵守各獎品供應商所列有關獎品之各項條款及細則,且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領取或使用獎品之後果概無須負責。
11.本活動網頁之所有內容由主辦單位擁有所有版權,未經許可,不可抄襲、拷貝與複製相關圖片與文字,否則將提起相關訴訟。
12.參加者參與本活動時,視為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倘有違反本活動相關注意規範,主辦單位得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提起相關訴訟。
13.主辦單位僅使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中獎者同意中獎相關個人資訊由主辦單位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於此次活動用途,但不做其他用途,中獎者並授權主辦單位在必要時公開公佈部分姓名或個人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