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客戶 聯絡我們 返回首頁
 目前位置:首頁 活動快報  簡訊類型活動 詳細內容

詳細內容

可口可樂®吃喝玩樂趣旅行【三商巧福】

活動說明

第一重刮刮樂:
消費指定套餐內含可口可樂公司系列飲料,或點購任一套餐+5元,套餐飲料升級超值杯,即可獲得刮刮卡,即刮即中張張有獎!(單筆發票可累贈,刮刮卡共50萬份,數量有限,贈完將提早結束活動。)
第二重加碼抽:
即日起~2017/9/30,購買符合上述產品組合之發票,以手機編寫簡訊輸入”Coke+發票後八碼”傳送至83811 (傳送截止日為2017/9/30 23:59止)即有機會抽中奢華民宿包棟遊(指定民宿四選一)。(第二重加碼抽為跨通路之聯合促銷活動,請保留發票正本及明細,以便日後兌獎)(活動費用:本活動參加簡訊費用每則五元),相關活動詳情請上coke.83811.tw或洽活動客服專線02-25022202#13

活動期間

2017/7/5~2017/9/3

刮刮樂活動獎項

特獎:澳門雙人來回機票 旅遊兌換券 (市價NT$15,000元),一名
頭獎:「可口可樂」x ZERO AIR 28吋無重力行李箱 (市價 NT$16,300),一名
旅伴獎:可口可樂®暢快旅行三件組
旅伴獎:可口可樂®21吋點點萬用傘
旅伴獎:可口可樂®夏日派對組
旅伴獎:可口可樂®多用途戶外墊
旅伴獎:行李擴充包
旅伴獎:盥洗瓶罐組
旅伴獎:行李吊牌
暢快獎:可口可樂®暢快對杯
暢快獎:全套餐具
暢快獎:便當盒
暢快獎:餐具組
暢快獎:便當袋
飽足獎:多種三商巧福餐點優惠
備註:
1. 「可口可樂」x ZERO AIR 28吋無重力行李箱(顏色:勃根地紅),規格約H70xW49xD28cm。
2. 「可口可樂」暢快旅行三件組,一組規格約38×30×11cm/29×26×10cm/26×17cm。

加碼抽獎項

台灣奢華民宿包套行程(市價NT$100,000),共1名
備註:
1. 第二重加碼抽中獎者之兌獎發票購買日期需在2017/7/05 00:00-2017/9/30 23:59於特定通路達到指定消費門檻之發票才能兌獎。
2. 活動登錄開放發送時間為2017/7/05 00:00-2017/9/30 23:59止,請保留發票正本及明細,以便日後兌獎。
3. 第二重加碼抽為可口可樂吃喝玩樂趣旅行之特定通路(包含主題樂園、影城、餐飲通路…等)的跨通路活動,共抽出乙名中獎者。
4. 此獎項將抽正取1名備取5名,若正取者未能於指定時間內兌獎或是無法提供活動兌獎文件及正本發票視為放棄得獎資格,主辦單位將另行通知備取中獎者領獎,請正備取中獎者務必將兌獎發票留存,以免喪失兌獎資格。
5. 單筆發票僅限參加乙次。

獎項兌獎說明

1.第一重刮刮樂特獎及頭獎得獎者,請先至https://www.83811.tw下載領獎確認書,a)填妥領獎確認書,b)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c)檢附發票正本(需有可清楚辨識符合第一重刮刮樂消費門檻之發票明細),d)中獎刮刮卡正本,於2017/09/14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件寄回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可口可樂® 吃喝玩樂趣旅行》活動小組收,逾期視同放棄兌獎權利。經活動小組確認資料無誤後,頭獎獎項將於2017/09/30前寄出。
2. 如發票遺失、提供標示不完整、無法辨識或無法提供正本者,視同無效。中獎者同意將參加本活動所提供發票正本於兌獎後將全數捐贈慈善機構,恕不退還。
3. 旅伴獎、暢快獎得獎者,請憑中獎刮刮卡正本及消費發票正本,於原消費門市領取後回收。兌換期限至2017/9/17止。相關問題請洽三商巧福:02-25031111#4011 (服務時間週一~週五10:00~17:00不含例假日)
4. 飽足獎兌換暨使用期限至2016/9/30止。
5. 第二重加碼抽的獎項為指定的四家民宿中選擇其中一家入住(花蓮-雲山水,苗栗-樹也,南投-老英格蘭,墾丁-H會館),一經指定欲入住之民宿,事後不得要求變更,並請於2018/12/31(含)以前使用完畢,逾期恕不予抵用視同放棄。
6. 第二重加碼抽獎項將於2017/10/11抽出並於2017/10/13公告於活動網站http://coke.83811.tw,獎項抽出後,活動小組將發送中獎簡訊至中獎人並以活動專線02-25022202外撥電話告知中獎訊息,外撥三次,不論是否聯絡到本人即完成通知,若無法成功聯繫,活動小組將於電話錄音專線留言告知領獎方式,倘若中獎人於兌獎截止日(即2017/10/25)前仍未主動聯繫活動小組,將視同放棄兌獎資格,主辦單位將另行通知備取中獎者進行兌獎,正取兌獎者不得有異議。若有相關疑問可撥打活動專線02-25022202#13洽詢。
7. 第二重加碼抽獎項之中獎者請a)填妥領獎確認書及註明指定入住的民宿包套行程名稱,b)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c)檢附發票正本(需有可清楚辨識符合第二重加碼抽消費門檻之發票明細),於2017/10/25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件寄回活動小組,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NT$20,000元,依法需預繳10%稅金,經審核確認符合中獎資格後,活動小組將寄發機會中獎稅額繳付說明於中獎人,待中獎人付清稅金後方可寄送獎品。中獎者若非中華民國國境內設籍之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中獎者所得之金額,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獎項將於2017/11/30前寄送完成。中獎者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領獎資格。
8. 第二重加碼獎獎項為主辦單位與民宿簽訂之活動10萬元包套行程為主,包套行程內容無法變更修改,如有不在此活動包套內容之額外中獎者自行加購的項目,將由中獎者自行支付費用。詳細使用規範及訂房等相關作業說明以劵上規範及民宿業者規定為準。使用前請出示住宿兌獎憑證正本(影本無效),未出示者,不予抵用。
9. 如有活動相關疑問請洽《可口可樂® 吃喝玩樂趣旅行》活動專線:02-25022202#13。(週一至週五09:00-18:00 國定例假日恕不提供服務)

特獎:萬元海外旅遊金獎項說明

1.本券限使用於東南旅行社販售之國外團體旅遊、國外機票、國內外訂房等商品(不含未合作之民宿代訂、廉價航空、旅遊景點門票、其他票券),請於訂位同時告知欲使用本券。
2. 本券價值以NT$15,000計,行程內容價格依東南旅行社之網路公告票價為準。
3. 本兌換券不含機場稅、燃油附加稅、護照及簽證費用。
4. 本券係為專案,為確保行程安排順利,請至少於出發前二十天前與專案承辦人員聯繫訂位。不得與其它兌換券或優惠券同時使用。
5. 本券兌換時不再另開收據,惟補差額部分除外。
6. 本券得與東南旅行社其他優惠案合併使用,詳細使用規範、機票價格及訂位狀況等相關作業說明以東南旅遊網站公告為準。
7. 本券為有價證券,如有遺失、被竊、損毀或滅失之情事,恕不補發,凡經登記旅遊獎項的中獎者,不可任意轉讓或更改於第三人使用,請妥善保存此券。

台灣奢華民宿包套行程獎項說明

1.中獎者請持住宿兌獎憑證正本(影本無效)至指定民宿兌換住宿包套行程,此包套行程為主辦單位與民宿洽談之活動包套方案,相關規範以劵上說明為主。
2. 住宿兌獎憑證之有效適用日,依憑證票劵上主張說明為主,若逾期視同放棄兌換,不得向主辦單位及民宿請求其他任何權利。若住宿日遇該民宿旺季區間(例如假日、聖誕節暨元旦新年、農曆新年、寒暑假、清明兒童節等連續假日)住宿加價金額將依該民宿服務人員口頭或書面告知為準。旺季區間依該民宿網站說明為主。
3. 主辦單位不協助訂房等事宜,中獎者需自行處理訂房,如欲入住日無空房,請另擇期入住,主辦單位不保證入住日,相關訂房規範以民宿業者為主。
4. 住宿房型價值會因為入住日而有所變動,若預定住宿日之住宿價值超過本憑證價值時,須自行補足差額,且需同時依民宿回覆訂位完成始可成行。兌換手續完成抵換後視同已使用,無法做取消。
5. 使用時不另行開立代收轉付收據,惟補足差額部分不在此限。得獎者經確認完成訂房後,不得無故更改住宿日期,退訂依民宿定型化契約行之。
6. 憑證限兌換所載之旅遊住宿商品,兌獎人應壹次兌換使用完畢,不可分次使用,兌獎時恕無法找零,且不得折換現金,一經使用後恕無法退換、變更或取消。
7. 憑證僅限於個人住宿兌換,不得用於整批支付企業戶特別報價團(票),亦不得與其他優惠專案併用。
8. 請務必保留參加抽獎之紙本正本發票(需能清楚辨識購買商品內容,手開、內容模糊無法辨識、影印之發票將視為無效),以供中獎後提供主辦方審核。若發票於載具,請務必於購買商品時告知店家印出紙本發票及明細,如為電子發票未列出購買商品明細者,中獎者須登錄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http://goo.gl/FujhRD)查詢所登錄發票之交易明細表,或掃描發票上的QR code將其所顯示之購買明細列印,作為兌換作業之依據。
9. 請妥善保管本憑證,若有遺失、被竊、毀損或喪失兌換券之占有,恕無法申請補發或給予任何證明或賠償。亦嚴禁在網路或其他任何方式公開販賣。
10. 住宿兌獎憑證約定條款未盡事宜,悉依民宿使用銷售約定及使用規則為準。

注意事項

1.中獎者應遵守各獎項兌換辦法即可兌換;倘未依約定者,視為放棄中獎權利。
2. 本次活動主辦單位為三商巧福、香港商可口可樂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及英屬維京群島商太古食品(股)公司台灣分公司,委託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為活動協辦機構。主辨單位、活動協辦機構及配合廠商之員工均不得參加本活動,以示公允。
3. 主辦單位僅使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中獎人同意中獎相關個人資訊由主辦單位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但不做其他用途,中獎人並授權主辦單位得公開公佈姓名。
4.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價值NT$1,001元(含)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影本供報稅使用,並於次年列入本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主辦單位將不再另外寄發紙本中獎所得扣繳憑單。獎項價值超過NT$20,000元,依法需預先繳交10%機會中獎稅金,中獎者若非中華民國國境內設籍之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中獎者所得之金額,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得獎者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中獎者同意依台灣相關稅法規定繳納稅捐,並同意主辦單位得依相關法令代扣(繳納)相關稅捐。
5. 如因寄送過程中發生信件遺失、延遲、信封破損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原因,導致中獎憑證遺失或無法辨識,或中獎人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清楚,導致未能或不符資格兌獎,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為此負任何責任。
6. 參加者必須年滿13歲。此外,未滿20歲之得獎者,視同父母或監護人中獎,由父母或監護人代為領獎。
7. 中獎者須同意遵守各獎品供應商所列有關獎品之各項條款及細則。倘若發生產品瑕疵及相關保固問題,均由該獎項供應商維修與保固,中獎人應逕向該供應商直接詢問。
8. 獎品以實物為準,得獎人不得要求將獎贈品轉讓他人、折換現金或替換為其他產品。
9. 所有中獎憑證須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依準;任何不完整、損毀、偽造、經改動的、複製或超過兌獎期限的憑證均無效。
10. 活動參加者需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並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資訊,主辦單位將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就其損害主辦單位或任何第三人權益,保留一切民、刑事訴追之責。
11. 本活動獎品寄送範圍僅限中華民國台澎金馬地區。
12.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與獎項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出解釋或裁決。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如有任何未盡事宜均應受中華民國法律約束。
13. 圖片僅供參考,獎品以實物為準。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領取或使用獎品之後果概無須負責。
14.消費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活動小組得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