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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內容

拿坡里x可口可樂®今夏抽好禮Let’s Party

活動說明

於拿坡里單筆消費滿NT $250元上網登錄發票號碼參加抽獎,有機會抽中海島假期旅遊券2萬5千元、拿坡里一年份全家炸雞餐、可口可樂®藍芽喇叭等多項好禮,快上網登錄!

活動期間

2016/07/28 00:00 - 2016/8/31 23:59

活動官網

活動獎項

•特獎:海島假期旅遊券 (東南旅遊券,市值NT $25,000元),共1名
•頭獎:拿坡里全家炸雞餐1年份(12張餐券)(市價NT $8,400元),共3名
•二獎:「可口可樂」戶外露營椅 (市價NT $2,990元),共8名
•三獎:「可口可樂」藍芽喇叭 (市價NT $1,980元),共20名
•四獎:「可口可樂」郵差包(市價NT $899元),共60名
•五獎:「可口可樂」多用途戶外墊 (市價NT $790元),共200名

特獎獎項說明

1.特獎將透過東南旅行社提供等值旅遊券。得獎者尚需自行支付機場稅金及燃油附加費,亦可折抵東南旅行社所提供其他旅遊行程之費用(差價部分及附加費用需由得獎者自行負擔),限使用東南旅行社販售網路上之團體旅遊、自由行、機票、訂房(不含廉價航空機票、特殊專案機票及未合作之民宿代訂、購買旅遊景點門票、票券類) ,旅遊券如有遺失、被竊、損毀或滅失之情事,恕不補發,亦不接收副本,請妥善保管本券。請於使用前出示中獎抵用憑證正本,未出示者,不予抵用。
2.若得獎者預定出發日之行程價值超過本憑證價值時,須由得獎者自行補足差額,如低於憑證可抵用價值,恕不予退還差價。使用時不另行開立代收轉付收據,惟補足差額部分不在此限。
3. 詳細使用規範等相關作業說明以東南旅遊網頁規定為準。得獎者如有相關疑問,可於營業時間週一~週五09:00~18:00,洽「東南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網路行銷部 董政萱小姐 電話:02-25221000 分機2606。
4.旅遊獎項得獎者須自行辦理簽證或其他所需旅遊文件,主辦單位對簽證或其他旅遊文件批核與否不會負任何責任。一經登記旅遊獎項的得獎者,不能轉讓或更改。
5.旅遊獎項並不包括旅遊保險、簽證、超重行李寄倉費、前往機場之交通安排及費用,所有膳食支出、個人消費及以上未包含的其它費用,有關開支或費用由得獎者自行承擔。得獎者同意自行承擔所有旅遊風險,建議得獎者自行購買旅遊保險。
6.有關航班延誤、取消或酒店房間入住等問題,必須根據航空公司及酒店之指引,旅遊獎項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就上述情況負上任何責任。
7.詳細使用規範依中獎憑證上條款為主。

兌獎說明

1. 特獎、頭獎、二獎、三獎、四獎得獎者,請先至拿坡里官網下載領獎確認書,中獎者填妥領獎確認書並檢附中獎發票正本於2016/9/20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件寄回『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拿坡里x可口可樂®今夏抽好禮Let’s Party》活動小組 收』,逾期視同放棄兌獎權利。獎項預計於2016年10月20日前寄出。其他兌獎疑問請洽《拿坡里x可口可樂®今夏抽好禮Let’s Party》活動小組,活動專線:02-25022202#19 (服務時間週一~週五10:00~17:00不含例假日)。
2.中獎者兌獎之發票購買日期需在本活動期間內 (2016/7/28 00:00至2016/8/31 23:59)。且中獎者同意將參加本活動所提供發票正本於兌獎後將全數捐贈慈善機構,恕不退還。
3. 頭獎拿坡里一年份全家炸雞餐餐券為12張,一張兌換券可兌換一套全家炸雞餐包含1桶九塊義式炸雞、1個小披薩及1瓶1250ml飲料,詳情使用方式請見中獎券券面上說明。
4. 五獎「多用途戶外墊」請於2016/9/15~2016/10/20期間,持中獎發票及有姓名之證件至原門市兌換獎項。
5. 二獎「可口可樂」戶外露營椅,展開尺寸: 64x65x94cm、收納尺寸: 100x25cm。
6. 三獎「藍芽喇叭」尺寸約7x7.5cm,重量220g,保固及產品相關問題請洽製造商。
7. 四獎「可口可樂」郵差包尺寸約31x22x15 cm (共有2款顏色無法挑款)。
8. 五獎「多用途戶外墊」尺寸約100x142 cm。

注意事項

1. 抽獎發票必須為拿坡里門市於活動期間(2016/7/28~2016/8/31)內開立。
2. 抽獎發票最後登錄時間為2016/8/31 23:59截止。請您妥善保管登錄的發票或憑證正本,(若發票正本需保留作報稅憑証,則可先影印影本留存以便日後兌獎使用),作為日後中獎時核驗之用,遺失則無法兌獎,視同放棄中獎權益。
3. 一張發票或憑證號碼,限登錄一次,重複輸入視同無效,若經系統檢核資料有誤,將不具抽獎資格。
4. 2016/9/6正式抽獎,經主辦單位法務人員見證下,透過電腦系統亂數抽獎產生幸運得主,得獎名單將會於2016/09/07 17:00前公告於活動網頁中。
5. 本活動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澎、金、馬,主辦單位不處理郵寄獎品至海外地區等地之事宜。
6. 參加者參與本活動,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辦法與注意事項規範,如違反則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者資格,並就因此所產生之損害,得向參加者請求損害賠償。
7. 敬請確認個人資料正確性,若因個人資料有誤造成無法聯繫與寄送,視同放棄中獎權利。
8. 主辦單位就本活動參加者之資格,保有審查之權利,若以惡意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或經查核有不符合本活動規定之參加資格者,一經本公司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主辦單位除得立即取消參賽者之參賽、得獎資格,並得追回獎品。
9. 本活動如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與本活動者 所登錄之資料有遺失、錯誤或毀損所導致資料無效之情況,主辦單位及其活動小組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與得獎者亦不得異議。
10. 本活動者所登錄之資料有遺失、錯誤或毀損所導致資料無效之情況,主辦單位及其活動小組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與得獎者亦不得異議。
11. 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12. 參加活動之登錄發票視同承認本規定之效力,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終止、變更活動內容細節之權利,且不另行通知。 本次活動所留之個人資料,主辦單位僅為此抽獎活動一次性使用,活動結束後將不保留任何參加者之完整資料。
13. 獎項說明未盡之事宜,依中獎通知單說明為主,中獎者不得要求更改獎項或兌換現金、折讓或任何調整事項。
14. 本公司將於中獎憑證寄達後陸續寄出獎項(中獎名單公布次月20號前未收到者,請來電活動小組),將獎項直接寄送至收據上所載之寄送地址。
15. 中獎者應遵守各獎項兌換辦法即可兌換;倘未依約定者,視為放棄中獎權利。
16. 本次活動主辦單位為拿坡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商可口可樂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及英屬維京群島商太古食品(股)公司台灣分公司,委託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為活動協辦機構。主辨單位、活動協辦機構及配合廠商之員工均不得參加本活動,以示公允。
17. 主辦單位僅使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中獎人同意中獎相關個人資訊由主辦單位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但不做其他用途,中獎人並授權主辦單位得公開公佈姓名。
18.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價值NT$1,001元(含)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影本供報稅使用,並於次年列入本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主辦單位將不再另外寄發紙本中獎所得扣繳憑單。獎項價值超過NT$20,000元,依法需預先繳交10%機會中獎稅金,中獎者若非中華民國國境內設籍之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中獎者所得之金額,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得獎者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中獎者同意依台灣相關稅法規定繳納稅捐,並同意主辦單位得依相關法令代扣(繳納)相關稅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