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客戶 聯絡我們 返回首頁
 目前位置:首頁 活動快報  品牌促銷活動 詳細內容

詳細內容

【ION WATER邀您海島補水FUN輕鬆】

活動說明

活動期間內,購買寶礦力水得ION WATER活動包裝,於活動網站登錄瓶身貼紙內序號;峇里島、蘇美島、長灘島選擇一個你最想去的渡假島嶼,就有機會實現願望!還有好禮週週抽! ※ 每筆序號為一個抽獎資格,並請妥善保存輸入之『序號貼紙正本』,以確保相關兌獎權益。

活動期間

即日起~2016/06/19 23:59止 (以主辦單位電腦系統時間為主)

活動官網

活動獎項

頭獎:海島雙人自由行(機+酒)
-峇里島《共1名》(價值NT$84,000)
-蘇美島《共1名》(價值NT$72,000)
-長灘島《共1名》(價值NT$40,000)
貳獎:野餐籃一個《週週抽2名》(價值NT$3,700)
參獎:ION WATER(580ml)一箱《週週抽10名》(價值NT$600)

抽獎&公佈

頭獎:6/20 10:00 AM系統程式設定分別於峇里島、蘇美島、長灘島各抽出一位中獎人,並即時公佈於中獎名單。
貳獎、參獎:系統程式設定每週一10:00 AM隨機抽出中獎人,並即時公佈於中獎名單。公佈日期:5/9、5/16、5/23、5/30、6/6、6/13、6/20

獎項說明

頭獎:海島雙人自由行(機+酒)《共3名》
1.此獎項為1人中獎2人同行,將以雄獅旅行社「國外指定旅遊商品兌換券」送出,兌換期間為一年2016/07/01~2017/06/30),須於兌換券有效期間內完成各項報名手續及作業。逾期視同放棄使用權益,恕無法展延使用期限,亦不得向主辦單位或雄獅旅遊請求其他權利或補償。
2.兌換券不可抵用指定行程外的旅遊商品及護照代辦費、簽證費、小費、旅遊平安險、北高接駁費及個人開銷之費用(如行李超重費、自選行程費用等)。
3.請於使用前出示兌換券正本,未出示者,不予抵用。
4.如選擇之旅遊商品價格高於兌換券價值時,須由兌獎人自行補足差額;如低於兌換券價值時,恕不退差價。
5.詳細使用規範、機票價格及訂位狀況等相關作業說明以雄獅旅遊網頁規定為準。中獎人如有相關疑問,可於營業時間週一~週五09:00~18:00,洽「雄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旅遊兌換券上之指定服務人員。
6.旅遊獎項中獎人須自行辦理簽證或其他所需旅遊文件,主辦單位對簽證或其他旅遊文件批核與否不會負任何責任。
7.中獎人同意自行承擔所有旅遊風險,建議中獎人自行購買旅遊保險。
8.有關航班延誤、取消或酒店房間入住等問題,必須根據航空公司及酒店之指引,旅遊獎項中獎人同意主辦單位無需就上述情況負上任何責任。
9.詳細使用規範依旅遊兌換券上條款為主。

兌獎說明

1.兌獎方式:中獎人請自行上活動網站下載『領獎信函』、黏貼『中獎序號貼紙正本』,並於2016/07/20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信件寄回10364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3段97號《寶礦力ION WATER活動小組收》。倘中獎人未依本說明規則於2016/07/20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信件將本活動之領獎信函(需黏貼中獎序號貼紙正本)寄回,則視同放棄領獎。中獎人不得於逾期後異議。
2.中獎獎項價值累計超過NT$20,000元者,依法需預繳10%稅金,主辦單位將寄發機會中獎稅額繳付說明於中獎人,中獎人須填寫『領獎信函』(需附上預繳稅金之憑證,黏貼中獎序號貼紙正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2016/07/20前(以郵戳為憑)掛號信件寄回10364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3段97號《寶礦力ION WATER活動小組收》。
3.中獎人若未滿20歲,除中獎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需另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方能領獎。
4.兌獎資料逾期或資料不符、不齊全、或拒納稅金者,均視同放棄中獎權利。
5.領獎信函上所填寫之身份資料需和參加本活動之資料相同,如有不同,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並恕不另行通知。
6.活動小組將於確認中獎人兌獎資料無誤後,於2016/08/31前寄出贈品。

注意事項

1.本活動主辦單位為寶康行銷股份有限公司,並委託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為活動協辦機構。主辨單位、活動協辦機構及配合廠商之員工均不得參加本活動,以示公允。
2.本活動限設籍臺灣始得參加。
3.每筆序號限登錄及中獎乙次,並請保留序號貼紙正本作為事後兌獎憑證,若序號貼紙正本遺失、不完整、無法辨識者,恕無法兌獎。
4.頭獎至參獎,各獎項每人限各中獎乙次,若未抽中者可累計至下次抽獎資格。
5.中獎人若未滿20歲,除中獎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需另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方能領獎。
6.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機會中獎累計獎項價值NT$1,000元以上,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身分證影本供報稅使用,並將以新台幣計價列入本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獎項價值超過NT$20,000元,依法需預繳10%稅金,主辦單位將寄發機會中獎稅額繳付說明於中獎人,待中獎人付清稅金後方可寄送獎品。
7.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中獎人需於2017年5月底前完成申報,中獎人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中獎資格。
8.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與獎項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隨時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出解釋或裁決。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或其他情事變更因素等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任何人不得異議。
9.抽獎日如遇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之突發事件等因素,致無法如期抽獎時,主辦單位順延抽獎日並於本活動網站公告施行。所有參加抽獎活動者之個人資料,應與寄來個人資料相符,若有冒用、盜用他人資料或詐欺之情事經查證屬實者,主辦單位得逕行取消中獎資格。如獎品已發放,中獎人須將已領之獎品歸還,若涉及法律責任情事者,並應由參加者自行負責。
10.中獎人如因寄送過程中發生信件遺失、信封破損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原因,導致中獎憑證遺失或無法辨識,以及中獎人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清楚時,所有中獎憑證須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準;且任何不完整、損毀、偽造、經改動的、複製或超過兌獎期限的憑證均無效,皆由中獎人自負完全責任(不得於事後異議),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11.獎品寄送地區僅限為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主辦單位恕不處理郵寄獎項至海外地區之事宜。贈品寄送過程中,若發生毀損、遲遞、錯遞或遺失,然非主辦單位疏失造成者,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12.圖片僅供參考,獎品以實物為準。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情事變更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
13.中獎人須同意並遵守得獎領據上及各獎品供應商所列有關獎品之各項條款及細則,且活動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活動小組得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14.活動參加者需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完整且正確,並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不完整或不正確資訊導致主辦單位無法連絡中獎人或寄送獎品,則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主辦單位無需負任何責任。若因此損害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主辦單位對此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15.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活動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送出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責任何法律責任,中獎人不得因此異議,且活動時間以主辦單位之電腦系統為準。
16.本活動網頁之所有內容由主辦單位擁有所有智慧財產權,未經許可,不可抄襲、拷貝與複製相關圖片與文字。主辦單位保留所有侵權事宜之法律追訴權利。
17.如參加者對於本活動有任何問題,請連絡客服專線:(02)2592-2528#233,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08: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