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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恩電影開my拉

活動說明

即日起~2013年6月15日,於四大便利商店(7-11/全家/萊爾富/OK)購買韋恩咖啡系列產品(美式、特濃)任一罐,上網登錄發票號碼,即可參加雙重抽! 1.第一重抽獎:憑發票至活動網頁登錄發票號碼(共10碼)即可立即抽「 MY VIDEO 雲端影音電影月租館7日免費體驗序號」 2.第二重抽獎:於2013年6月19日,油燈路的所有發票號碼中抽出五名幸運兒,各獲得IPAD MINI乙台

活動獎項

第一重:MY VIDEO 雲端影音電影月租館7日免費體驗序號 5000組
第二重:IPAD MINI 5台

發票有效日期:2013/4/15~2013/6/15於四大便利商店(7-11/全家/萊爾富/OK)購買韋恩咖啡系列產品之發票

活動官網

注意事項

1.本活動參加者於參加活動同時即已同意並接受主辦單位黑松股份有限公司所公佈與本活動有關之所有規範,相關活動辦法、注意事項及中獎名單等資訊,依活動網站公佈之內容為準。本活動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僅供主辦單位黑松股份有限公司作為客戶服務、客戶管理、消費者活動宣傳行銷及本活動中獎者獎品寄送等用途之使用,不會作為它途使用。
2.本活動所得之消費者所屬之個人資料,當事人有權向主辦單位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之。
3.第二重獎項「iPad mini」中獎者名單,於抽獎日算起7個工作天後公佈中獎名單於活動網站,主辦單位將以電話或E-mail方式通知中獎者,中獎通知函及收據會以雙掛號或E-mail方式寄出,請務必填寫正確的基本資料,並於2013年7月15日前寄回中獎收據、發票正本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姓名/電話/地址寄回10476 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韋恩電影開my拉 活動小組」收,如未於期限內辦理完成上開事項,或中獎收據上所填寫之資料不正確或不真實或與參加抽獎時提供之資料不符合者,黑松公司得取消其中獎資格。如上開事項均已順利完成無誤,黑松公司將於2013年7月31日前寄出獎項。
4.所有獎項之聯絡及寄送資料皆以中獎者填寫之資料為主,中獎者請確認資料無誤及填載正確。若因資料不正確造成無法聯繫或寄送,則視為自動棄權。除個人資料更正之請求外,於中獎名單公佈後,主協辦單位無更改中獎者聯絡住址或中獎者姓名之責任,以避免發生產生冒領獎項之情況。
5.第一重獎項「myVideo雲端影音 電影月租館七日體驗序號」每個帳號限使用一組;第二重獎項「iPad mini」每人限中獎一次,不得重複領獎。
6.如因寄送過程中發生遺失或信封破損、消費者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清楚造成無法寄送時,視同主動放棄參加中獎資格,主辦單位將依實際收到的資料判定是否符合中獎資格,並不做另外通知。贈品以實物為準,贈品顏色無法指定。相關獎項之服務或產品內容將依各供應商之規定,主辦單位恕無法提供擔保或保固責任。中獎者不得要求折抵現金、退換、轉售或折換其他物品,主辦單位保有活動方式及活動贈品更換之權利。
7.中獎者未滿20歲,應經法定代理人簽署同意書後方能領獎,且須提供戶口名簿影本備查。贈品運送過程中,因非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造成損壞、延遲、錯遞或遺失,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8.本活動參加者不限國籍,但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澎、金、馬,主辦單位不處理郵寄獎品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9.依稅法規定,同一兌獎人中獎金額累計超過新台幣1,001元(含以上)者,次年由主辦單位黑松股份有限公司開立扣繳憑單,中獎金額累計超過新台幣20,010元(含以上)者,需預繳機會中獎稅金10%,並提供税金缴纳收據给主辦單位黑松股份有限公司方具備領獎資格,次年由主辦單位黑松股份有限公司開立扣繳憑單。不願繳交稅金者視同放棄兌獎權利。
10.黑松公司員工不得參加本活動,其違反本項規定經查證屬實者,除中獎無效外並應返還所得獎項。
11.主辦單位黑松公司擁有修改及取消本活動的權利,且無須作事前通知,亦有權對本活動之所有事宜作出解釋及裁決。本活動由主辦單位黑松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尚藍資訊執行。
12.如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2-2502-2202 分機13 「韋恩電影開my拉活動小組」 (服務時間:活動期間週一~週五9: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