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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頓冰一夏 週週抽大獎

活動說明

自101/06/08~101/08/03止,購買立頓即飲冷藏奶茶400mL系列商品任一口味,上網登錄有效發票號碼,即可參加抽獎。

活動日期

2012年6月8日~2012年8月3日

活動網址

活動獎項

頭獎 立頓行動小冰箱(週週抽1名 共8名)
貳獎 Apple The New iPad WiFi 16GB(週週抽1名 共8名)
叁獎 威秀影城電影票券 一人中獎兩人同行(週週抽15名 共120名)
※每張發票限登錄一次,且每張參與發票之購買品項中需清楚印有立頓即飲冷藏奶茶400mL品項名稱。當週未中獎之發票將累計於系統中於下週進行

抽獎日期

101/6/18、6/25、7/2、7/9、7/16、7/23、7/30、8/6

公告日期

101/6/19、6/26、7/3、7/10、7/17、7/24、7/31、8/7

兌獎辦法與兌獎流程

1.依活動網站公佈的中獎名單,活動小組將主動以簡訊通知中獎者。
2.中獎者請於101/8/20前(郵戳為憑)將中獎發票正本及個人基本資料(真實姓名、地址、聯絡電話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掛號寄至「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立頓冰一夏週週抽小組 收」進行中獎資格驗證,函件經審核通過才符合領獎資格。中獎之消費憑證若為電子發票者,需至購買的通路店家下載列印電子發票並加蓋店章寄回主辦單位聯合利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合利華」)驗證,資格不符或逾期視為棄權,主辦單位不另行通知,也不予保留或遞補。

注意事項

1.活動辦法及中獎名單依本網站之公佈為準。
2.發票(包含電子發票)登錄時間需在活動期間:101/6/8~101/8/3 23:59 。
3.發票開立日期需在活動期間:101/6/8~101/8/3 23:59 。
4.每人不限持有發票之數量,惟每張發票限登錄一次。 非活動期間購買之指定產品發票號碼,無法參加本次活動。
5.有效發票係指『於101/6/8~101/8/3 23:59活動期間購買指定產品之發票,每張參與發票上需清楚印有立頓冷藏奶茶400mL全系列任一產品品項名稱』,若驗證發現並非於有效期間之發票日期、發票字軌及號碼不符、產品品項名稱不符,將喪失中獎資格。發票經查驗後將不予退還。如遺失或無法提供購買發票正本者,視為放棄中獎之權利。
6.所有中獎者需以掛號寄回中獎發票正本或加蓋店章之電子發票、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及個人聯絡資料,並保留掛號函件執據,經主辦或協辦單位確認中獎者兌獎資料正確無誤後,於活動兌獎結束後將獎項直接寄送至中獎者提供之收件住址。本次活動獎品將統一於101/9/25前寄送。

7.如有任何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中獎者寄回的中獎發票正本或中獎加蓋店章之電子發票等文件遺失或破損,導致無法辨認消費者基本資料時,聯合利華及活動小組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異議。
8.參加者同意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如未提供正確且完整之個人基本資料或聯絡資料,導致主、協辦單位於活動中獎時無法通知或寄送獎品者,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主辦單位不另行通知且不負任何責任。
9.所有得獎之聯絡資訊,將僅用於主、協辦單位通知及寄送獎項用,不會做其他用途。
10.若因電子郵件、簡訊傳送失敗或被歸為垃圾郵件/訊息或被刪除而未讀取,而使中獎者未於期限內寄送資料,,則視同放棄中獎資格。
11.若中獎人因資格不符或同意放棄中獎資格者,主辦單位不另行通知、公告。
12.獎項配送地點僅限台灣本島、金門、澎湖、馬祖地區,配送地址以中獎人所填資料之地址為準,主辦單位不負贈品無法送達之責任。
13.獎項詳細內容與規格以實物為準,贈品顏色無法指定,獎項均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主辦單位保留最後中獎審核及更換等值獎品之權利。
14.非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導致寄送贈品過程中發生任何毀壞、錯遞、延遲或遺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15.非因可歸責於主辦單位聯合利華之事由造成贈品損壞、延遲、錯遞或遺失,且所有贈品後續使用及維護、保固之問題,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16.依稅法規定,凡中獎價值超過新臺幣20,000元整,中獎者須支付10%機會中獎所得稅〈海外人士或不具中華民國國籍者,機會中獎所得稅為20%〉,主辦單位得事先代扣所得稅,獎項價值在新台幣1000元以上未達前述得獎金額者,不需扣繳,但主辦單位亦須依法開立各類所得稅憑證。不願繳交稅金者視同放棄中獎權利。
17.欲參加本活動前應詳細閱讀本活動方式及注意事項,並同意提供個人資料,參加者參與本活動之同時,即視為同意接受本活動之規範,如有違反、或有任何以詐騙方式或其他足以破壞本活動之不法行徑,或經主辦單位查獲以任何方式,導致系統異常或蓄意攻擊網站程式、機制等違反網路公平原則(包括但不限於以任何方式導致系統異常或竄改網站程式機制影響活動結果)者,一律視同無效資料,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並依法得對其行使追訴權。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或協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登錄之資料有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導致資料無效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或中獎者不得異議。
18.本活動限年滿七歲以上並居住於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台、澎、金、馬)之自然人參加中獎者。且如未滿20歲,應經法定代理人簽署同意書並檢附戶口名簿影本備查,或由法定代理人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後方能領獎。
19.本活動主辦及相關協辦、合作單位員工無不得參加本抽獎活動。
20.詳細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概以本網站為準。主辦單位聯合利華有修改及取消本活動內容而不作事前通知的權利,亦有權對本活動之所有事宜作出解釋、裁決或補充說明。
21.活動專線(02)2517-1326分機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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