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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內容

TOBLERONE Valentine’s Day

活動說明

活動期間內買任一件TOBLERONE瑞士三角巧克力,上網輸入發票號碼(不可重複輸入),即可參加甜蜜好禮抽獎!

活動網址

TOBLERONE Valentine’s Day活動網址
網站登錄時間開放至2012/2/17日止, 但發票購買期間需為2012/1/15~2012/2/15止

預計抽獎日

2012/2/20(實際抽獎時間由主辦單位決定,恕不另行通知)

預計公佈日

2012/2/21 (實際公佈時間由主辦單位決定,恕不另行通知)

正取兌獎期限

2012/2/21~2012/2/29(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備取兌獎期限

2012/3/01~2012/3/15(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中獎名單

兌獎辦法

以上獎項中獎者,將由主辦單位以專函(中獎通知函)通知,中獎者須寄回兌獎所需文件至(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 TOBLERONE活動小組收),活動小組確認對獎資格無誤後,贈品以掛號寄出。

活動獎項

壹獎:首爾四天三夜自由行(一人中獎兩人同行) 1名
貳獎: L’ ATELIER雙人套餐券 25名

兌換所需文件

1.活動期間內有購買TOBLERONE商品之中獎發票
2.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3.領獎通知單
4.稅金匯款收據影本(若中獎獎金超過20,010元(含稅)者,需附此附件)
(中獎發票明細上需清楚列出購買品項,如標示不清恕無法兌換。發票經查驗後將不退還予本人,若遺失或無法提供購買發票正本者,視為放棄中獎之權利。如所附資料缺失或不齊以至無法取得聯繫者,則視為放棄得獎資格)

頭獎活動獎項注意事項

首爾四天三夜自由行(一人中獎兩人同行)
1.活動結束後將提供雄獅旅遊之旅遊兌換券一份,得獎者可依旅遊券載明之使用期限(6個月)及金額兌換雄獅旅遊同等值行程,得獎者依所選行程若超出頭獎旅遊券面額,超出部分需由得獎人自行負擔,其他使用規範依旅遊券之注意事項。
2.因票價及燃油稅浮動頻繁,故詳細行程及售價、機票價格,實際依雄獅旅行社網站:http://www.liontravel.com/公告之產品內容及售價為準。
3.旅遊券金額不包括旅遊保險、簽証、機場稅、兵險、燃油附加費、超重行李寄倉費、前往機場或機場至酒店或其他地方之交通安排及費用、酒店或住宿費用、所有個人消費及於頭獎獎項未有包含之其它費用,有關開支或費用由得獎者自行承擔。得獎者同意自行承擔所有旅遊風險,建議得獎者自行購買旅遊保險。
4.有關航班延誤、取消等問題,必須根據航空公司之指引,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就上述情況負上任何責任。
5.頭獎得獎者須自行辦理簽証或其他所需旅遊文件,主辦單位對簽証或其他旅遊文件批核與否不會負任何責任。一經登記旅遊獎項的得獎者,不能轉讓或更改。

貳獎活動獎項注意事項

L’ ATELIER餐券
1.用餐時須預先訂位(訂位電話: 02-8729-2628/29),並攜帶本邀請函之正本(影本無效) 。平假日皆可適用,惟遇特殊節日或本餐廳特別活動或特殊規範之不適用期限除外。
2.活動獎項L’ ATELIER$2880套餐*2份,除套餐所提供之餐點外,其他餐點及酒水飲料須依當日消費另計。
3.恕不折換現金,且不得於網路上販售或以任何方式轉售。本邀請函正本遺失或損毀恕不補發。本函經塗改或偽造無效,如有違法情事,依法追究,其他未盡事宜以本餐廳標準為依歸。
4.本邀請函使用期限為3個月,有效期限依邀請函規範而訂 (逾期視同無效)。
5.其他詳細規範依餐券邀請函為準。

注意事項

1.卡夫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保留取消或更改活動贈品及細節之權利,若因實際情況更改相關活動方式及內容,所有相關更改將於活動網站公布時生效,恕不另行通知。(http://www.mobilewiz.com.tw)
2.活動僅限於居住在中華民國(台、澎、金馬地區)之國民參加。
3.一張發票僅有一次兌獎機會
4.若有參加者/中獎者從事蓄意攻擊網站程式等違反公平原則等情事(包括但不限於以任何方式導致系統異常或竄改網站程式機制影響活動結果)者,其參與抽獎之資格一律視為無效,主辦單位及/或協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被取消資格者不得異議。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及/或協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或中獎者所登錄之資料有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而導致資料無效之情況,主辦單位及或協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或中獎者不得異議。
5.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之規定,中獎金額超過1,000元者,隔年度需申報所得收入。中獎獎金超過20,010元(含),其中獎者若為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應扣繳10%稅額;若兌獎人不願支付稅款,則視為放棄兌獎資格。主辦單位將於次年二月十日前寄發扣繳憑單或免扣繳憑單,中獎者需於次年申報個人或營利事業所得稅。
6.獎品領取相關事宜,依中獎通知函說明為準,獎品將於確認兌獎回函資料無誤後寄出。
7.兌獎人不得將兌獎資格轉讓予他人,且本旅遊獎項以旅遊兌換券形式提供,活動獎品不得折讓現金或轉換其他獎品,獎品價值應以獎品市價為準。
8.關於獎品之使用規範與條款等,均以獎品銷售公司規定公告為主。
9.卡夫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之員工及其親屬皆不得參加本抽獎活動,其違反本項規定經查證屬實者,已中獎者中獎無效並應返還所得獎項。
10.關於本活動的細節如有問題請撥打活動專線:(02)2517-1326分機13 / 19或洽客服專線0800-001-155
11.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卡夫公司保留一切取消或變更活動內容之權利,相關變更將公佈於活動網站,恕不另行通知。

主辦單位

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

卡夫食品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