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內容
台灣味之素20週年抽獎活動
活動說明
活動期間內購買『味之素指定活動產品』單筆滿199元(以購買活動產品折扣後金額計算),至活動網站登錄發票號碼等相關資料並上傳發票照片即可參加抽獎。上述符合抽獎之發票同時有購買「味之素®AjiPanda®高鮮味精」,且為指定通路全聯福利中心、家樂福、百貨超市、味之素線上購,可加碼再抽特別獎!
※每個手機門號「大獎至參獎」合計有2次中獎機會、「特別獎」有1次中獎機會。
※累積中獎價值未滿1,000元者,活動小組將依中獎者所登錄之資料進行審核,不需寄回領獎信函及發票兌獎;若累積中獎價值為1,000元以上者,請依照下方【兌獎說明】完成兌獎流程並寄回中獎發票正本,逾期或未完成者僅能兌領價值合計在1,000元以內之獎項,其他獎項視同放棄,請務必妥善保管參加發票正本。
※味之素®AjiPanda®高鮮味精於「全聯福利中心、家樂福、百貨超市、味之素線上購」指定銷售通路販售。
活動期間
2025/12/01 ~ 2026/01/25
發票登錄期間:2025/12/01 00:00 ~ 2026/01/25 23:59(以主辦單位系統時間為主)
發票登錄期間:2025/12/01 00:00 ~ 2026/01/25 23:59(以主辦單位系統時間為主)
活動網站
活動產品
限定「負責廠商/進口商:台灣味之素股份有限公司」之產品可參加活動。
●「ほんだし®/烹大師®」(鰹魚風味、干貝風味、昆布風味、香菇風味)
●「VONO®」醇緻原味(玉米濃湯、馬鈴薯濃湯、南瓜濃湯、起司濃湯、洋蔥濃湯)、「VONO®」自然純選(培根玉米濃湯、馬鈴薯蛤蜊濃湯)
●AGF®「微奢華咖啡店」芳醇即溶咖啡70g、AGF®「Blendy®」即溶咖啡-經典70g、AGF®「Blendy®」即溶咖啡-柔香70g
●味之素®Pure select沙拉醬400g、味之素®AjiPanda®高鮮味精
●「aminoVITAL®」PRO【專業級胺基酸粉末】、「aminoVITAL®」GOLD【黃金級胺基酸】、「aminoVITAL®」BCAA Charge Water【胺基酸水分補給粉末(沖泡用)】、「aminoVITAL®」ACTIVE【綜合胺基酸活力果凍】、「aminoVITAL®」SUPER SPORTS【胺基酸運動機能飲】、「aminoVITAL®」Perfect Energy®【胺基酸能量凍】、「aminoVITAL®」aminoProtein【胺基酸乳清蛋白粉末 檸檬風味】、「aminoVITAL® aminoShot®」Perfect Energy®【胺基酸能量飲】
●「ほんだし®/烹大師®」(鰹魚風味、干貝風味、昆布風味、香菇風味)
●「VONO®」醇緻原味(玉米濃湯、馬鈴薯濃湯、南瓜濃湯、起司濃湯、洋蔥濃湯)、「VONO®」自然純選(培根玉米濃湯、馬鈴薯蛤蜊濃湯)
●AGF®「微奢華咖啡店」芳醇即溶咖啡70g、AGF®「Blendy®」即溶咖啡-經典70g、AGF®「Blendy®」即溶咖啡-柔香70g
●味之素®Pure select沙拉醬400g、味之素®AjiPanda®高鮮味精
●「aminoVITAL®」PRO【專業級胺基酸粉末】、「aminoVITAL®」GOLD【黃金級胺基酸】、「aminoVITAL®」BCAA Charge Water【胺基酸水分補給粉末(沖泡用)】、「aminoVITAL®」ACTIVE【綜合胺基酸活力果凍】、「aminoVITAL®」SUPER SPORTS【胺基酸運動機能飲】、「aminoVITAL®」Perfect Energy®【胺基酸能量凍】、「aminoVITAL®」aminoProtein【胺基酸乳清蛋白粉末 檸檬風味】、「aminoVITAL® aminoShot®」Perfect Energy®【胺基酸能量飲】
活動獎項
●大獎:電子禮券1萬元,共10名
●貳獎:食見好生活禮盒(價值4,000元),共50名
●參獎:味之素集團吉祥物「AjiPanda」玩偶(價值850元),共300名
●特別獎:日圓旅遊金20萬元,共2名
獎項說明:
●大獎:電子禮券1萬元
1. 發行人為Edenred Taiwan新加坡商宜睿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商品名稱為「1萬元好禮即享券」。
2. 本券不得零售或轉售,應依本券所載方式兌換。
3. 本券無效期且不記名,任何人持本券皆可使用,請自行妥善保管,如遭他人盜用,本券不再補發。
4. 本券所兌換之商品或折抵消費之金額不予開立統一發票,惟如有其他特殊情況,將依相關法令或規範辦理之。
5. 本券有效與否,以發行人票券系統所記錄之狀態為憑。如系統因網路連線有所遲延,依兌換商家系統端資訊為準。
6. 本券為有價證券,請勿擅自偽造、變造,以免觸犯刑責。
7. 除重大影響持券人權益之情況外,發行人保留調整本券記載事項文字之權利。
●特別獎:日圓旅遊金20萬元
1. 依規定,因獎項價值換算新台幣超過2萬元,主辦單位將預扣10%稅金(2萬日圓),並於給付當年度開立扣繳憑單,其開立金額以給付日期為基準,以台灣銀行公告即期賣匯之匯率換算為新台幣。
2. 獎項領取提供二種方式:
⑴ 中獎者【有日幣外幣帳戶】,請提供相關銀行帳號資訊,將以匯款方式提供。
(2) 中獎者【無日幣外幣帳戶】,需親至主辦單位台北辦公室親領簽收日幣現金,恕無法以寄送方式提供。
●貳獎:食見好生活禮盒(價值4,000元),共50名
●參獎:味之素集團吉祥物「AjiPanda」玩偶(價值850元),共300名
●特別獎:日圓旅遊金20萬元,共2名
獎項說明:
●大獎:電子禮券1萬元
1. 發行人為Edenred Taiwan新加坡商宜睿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商品名稱為「1萬元好禮即享券」。
2. 本券不得零售或轉售,應依本券所載方式兌換。
3. 本券無效期且不記名,任何人持本券皆可使用,請自行妥善保管,如遭他人盜用,本券不再補發。
4. 本券所兌換之商品或折抵消費之金額不予開立統一發票,惟如有其他特殊情況,將依相關法令或規範辦理之。
5. 本券有效與否,以發行人票券系統所記錄之狀態為憑。如系統因網路連線有所遲延,依兌換商家系統端資訊為準。
6. 本券為有價證券,請勿擅自偽造、變造,以免觸犯刑責。
7. 除重大影響持券人權益之情況外,發行人保留調整本券記載事項文字之權利。
●特別獎:日圓旅遊金20萬元
1. 依規定,因獎項價值換算新台幣超過2萬元,主辦單位將預扣10%稅金(2萬日圓),並於給付當年度開立扣繳憑單,其開立金額以給付日期為基準,以台灣銀行公告即期賣匯之匯率換算為新台幣。
2. 獎項領取提供二種方式:
⑴ 中獎者【有日幣外幣帳戶】,請提供相關銀行帳號資訊,將以匯款方式提供。
(2) 中獎者【無日幣外幣帳戶】,需親至主辦單位台北辦公室親領簽收日幣現金,恕無法以寄送方式提供。
中獎公告
2026/01/30公佈中獎名單並統一發送中獎通知簡訊,未中獎者不另行通知。
兌獎說明
1. 累積中獎價值未滿1,000元者,活動小組將依中獎者所登錄之資料進行審核,不需寄回領獎信函及發票兌獎;若累積中獎價值為1,000元以上者,請自行至活動網站下載領獎信函,填妥後檢附中獎發票正本(需含購買明細)、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2026/02/11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信件寄回104079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味之素20週年抽獎活動小組》收,逾期或未完成者僅能兌領價值合計在1,000元以內之獎項,其他獎項視同放棄。
2. 有效發票係指於2025/12/01 00:00 ~ 2026/01/25 23:59止所開立且發票明細須能清楚辨識購買『味之素指定活動產品』單筆滿199元(以購買活動產品折扣後金額計算),且負責廠商/進口商為台灣味之素股份有限公司之產品;抽中「特別獎」之發票除須符合上述抽獎資格外,該筆發票需同時有購買「味之素®AjiPanda®高鮮味精」,且為指定通路全聯福利中心、家樂福、百貨超市、味之素線上購。中獎者之兌獎發票未符合活動規範,將直接判定喪失得獎資格,恕無法以其他購買發票遞補。若發票上無購買項目,需另附購買明細。如發票遺失、提供標示不完整、無法辨識或無法提供正本者,視同無效;如中獎之發票經活動小組檢核後不符合活動規範,視同不符合兌獎資格,亦不再補抽。
3. 若中獎發票為雲端發票(電子發票存載具者)須附上載具截圖畫面,且能清楚辨識『發票號碼/發票日期/發票開立店家名稱/載具類別(如:手機條碼、會員載具等資訊)/完整交易明細』等相關資訊作為兌獎之依據。
4. 中獎者若未滿18歲,不論中獎金額多寡,除中獎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需另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方能領獎。
5. 經審核確認中獎者兌獎無誤符合資格後,獎項統一於2026/03/30前寄出,未收到獎項或是獎項收到有問題者,請於2026/04/10前來電,逾期視同獎項收件無誤。
6. 【大獎】及【特別獎】獎項提供方式,請參閱下方補充說明。
●大獎:電子禮券1萬元
獎項以電子序號型式提供,並以手機簡訊方式統一於2026/03/30前發送至中獎者所登錄之手機號碼,請確保手機號碼登錄正確,若因號碼錯誤以致發送錯誤或失敗,恕不再補發獎項,中獎者不得異議。
●特別獎:日圓旅遊金20萬元
1. 依規定,因獎項價值換算新台幣超過2萬元,主辦單位將預扣10%稅金(2萬日圓),並於給付當年度開立扣繳憑單,其開立金額以給付日期為基準,以台灣銀行公告即期賣匯之匯率換算為新台幣。
2. 獎項領取提供二種方式,並於2026/03/30完成獎項核發作業:
⑴ 中獎者【有日幣外幣帳戶】,請提供相關銀行帳號資訊,將以匯款方式提供。
⑵ 中獎者【無日幣外幣帳戶】,需親至主辦單位台北辦公室親領簽收日幣現金,恕無法以寄送方式提供。
2. 有效發票係指於2025/12/01 00:00 ~ 2026/01/25 23:59止所開立且發票明細須能清楚辨識購買『味之素指定活動產品』單筆滿199元(以購買活動產品折扣後金額計算),且負責廠商/進口商為台灣味之素股份有限公司之產品;抽中「特別獎」之發票除須符合上述抽獎資格外,該筆發票需同時有購買「味之素®AjiPanda®高鮮味精」,且為指定通路全聯福利中心、家樂福、百貨超市、味之素線上購。中獎者之兌獎發票未符合活動規範,將直接判定喪失得獎資格,恕無法以其他購買發票遞補。若發票上無購買項目,需另附購買明細。如發票遺失、提供標示不完整、無法辨識或無法提供正本者,視同無效;如中獎之發票經活動小組檢核後不符合活動規範,視同不符合兌獎資格,亦不再補抽。
3. 若中獎發票為雲端發票(電子發票存載具者)須附上載具截圖畫面,且能清楚辨識『發票號碼/發票日期/發票開立店家名稱/載具類別(如:手機條碼、會員載具等資訊)/完整交易明細』等相關資訊作為兌獎之依據。
4. 中獎者若未滿18歲,不論中獎金額多寡,除中獎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需另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方能領獎。
5. 經審核確認中獎者兌獎無誤符合資格後,獎項統一於2026/03/30前寄出,未收到獎項或是獎項收到有問題者,請於2026/04/10前來電,逾期視同獎項收件無誤。
6. 【大獎】及【特別獎】獎項提供方式,請參閱下方補充說明。
●大獎:電子禮券1萬元
獎項以電子序號型式提供,並以手機簡訊方式統一於2026/03/30前發送至中獎者所登錄之手機號碼,請確保手機號碼登錄正確,若因號碼錯誤以致發送錯誤或失敗,恕不再補發獎項,中獎者不得異議。
●特別獎:日圓旅遊金20萬元
1. 依規定,因獎項價值換算新台幣超過2萬元,主辦單位將預扣10%稅金(2萬日圓),並於給付當年度開立扣繳憑單,其開立金額以給付日期為基準,以台灣銀行公告即期賣匯之匯率換算為新台幣。
2. 獎項領取提供二種方式,並於2026/03/30完成獎項核發作業:
⑴ 中獎者【有日幣外幣帳戶】,請提供相關銀行帳號資訊,將以匯款方式提供。
⑵ 中獎者【無日幣外幣帳戶】,需親至主辦單位台北辦公室親領簽收日幣現金,恕無法以寄送方式提供。
注意事項
1. 本次活動主辦單位為台灣味之素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為活動協辦機構。主辨單位、活動協辦機構及配合廠商之員工均不得參加本活動,以示公允。
2. 本活動限設籍臺灣之本國公民始得參加,且參加者不得以公司或機構團體名義參加。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澎金馬,主辦單位不處理郵寄獎品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3. 可參加活動之發票有效日期為2025/12/01 00:00 ~ 2026/01/25 23:59,每張發票僅可登錄一次,各有一次《大獎至參獎》與《特別獎》中獎機會,重複登錄無效。每個手機門號不限制參加次數,惟同一個手機門號「大獎至參獎」合計有2次中獎機會、「特別獎」有1次中獎機會;所有獎項不抽備取。
4. 本活動限非營業買受人參加,登錄之發票不得打入買方之統一編號,且不得為手開式發票。
5. 參加者同意所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與活動的資料及記錄,皆以主辦單位的電腦系統與時間的紀錄為主。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送出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責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
6. 如參加活動過程中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之服務停止或中斷,該發票號碼經系統辨識為使用過,主辦單位不負責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
7. 累積中獎價值為新台幣1,000元以上者請依照兌獎說明於指定時間內寄回兌獎資料,領獎信函上所填寫之身份資料需和參加本活動之資料相同,如有不同、逾期回覆或是中獎資料提供不全以致無法完成獎品領取或寄送,視同放棄中獎權利,恕不另行通知。
8. 所有寄回兌獎之發票需為正本,中獎發票正本需連同兌獎資料一併寄回活動小組查驗,若不符合上述條件者,則取消中獎資格。所有寄回之兌獎發票正本,恕不退還。如於獎項寄出或收到獎項後將中獎發票之活動商品進行退貨或作廢而不符合活動規定,經查證屬實,除中獎無效外並應返還所得獎項,中獎者不得異議。
9. 所有兌獎憑證須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依準;若中獎發票錯誤與系統登錄不符,或任何不完整、損毀、偽造、塗改、複製或超過兌獎期限的兌獎憑證均無效。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相關兌獎資格。為防止舞弊情形,發票顯示之購買時間需於登錄時間之前,如不符上述之規定,將判定喪失得獎資格。
10. 以任何駭客或其它非法行為破壞活動規則者,中獎無效,主辦單位並對有關參加者或中獎者保留法律追訴權。
11. 主辦單位僅使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中獎者同意中獎相關個人資訊由主辦單位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但不做其他用途,中獎者並授權主辦單位得公開公佈姓名。
12.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價值新台幣1,000元(含)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影本供報稅使用,並於次年列入本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主辦單位將不再另外寄發紙本中獎所得扣繳憑單。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依法需預先繳交10%機會中獎稅金,中獎者若非中華民國國境內設籍之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中獎者所得之金額,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得獎者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中獎者同意依台灣相關稅法規定繳納稅捐,並同意主辦單位得依相關法令代扣(繳納)相關稅捐。主辦單位將寄發機會中獎稅額繳付說明予中獎者,待中獎者付清稅金後方可領取獎品。
13. 若中獎者因資格不符或自願放棄中獎資格者,不再補抽亦不另行網路公告。
14. 如因寄送過程中發生信件遺失、延遲、信封破損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原因,導致中獎憑證遺失或無法辨識,或中獎者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清楚,導致未能或不符資格兌獎,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為此負任何責任。
15. 活動參加者需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並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資訊,主辦單位將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就其損害主辦單位或任何第三人權益,保留一切民、刑事訴追之責。
16.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與獎項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出解釋或裁決。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17. 圖片僅供參考,獎品以實物為準。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領取或使用獎品之後果概無須負責。
18. 中獎者須同意遵守各獎品供應商所列有關獎品之各項條款及細則。倘若發生產品瑕疵及相關保固問題,均由該獎項供應商維修與保固,中獎者應逕向該供應商直接詢問。
19.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活動小組得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20. 詳細活動辦法以本活動網頁公告為準或電洽活動專線:(02)2502-1123(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10:00~17:00,不含例假日)。
21. 【個資法相關聲明】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向參與本活動消費者告知下列事項,參與本活動前請務必詳閱以下說明。
1. 蒐集個人資料公司:台灣味之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並由本公司委由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進行活動執行、電子發票資料查詢、兌獎及後續相關程序之聯繫使用等事宜。
2. 蒐集之目的:作為參與本活動抽獎活動及後續相關程序之聯繫以及本公司推廣行銷使用,包含資料庫建立、使用者行為分析與行銷。
3. 個人資料之類別:包括姓名、手機號碼、聯絡地址、身分證影本、電子郵件等個人資料中之識別類資訊。
4.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期間:至活動結束且後續相關程序執行完畢。
․地區:本國、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之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接收者所在地。
․對象:本公司、本公司廣告主、本公司委託機關及執行本活動時之必要相關人員。
․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5.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本活動參與者瞭解,就其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得向本公司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惟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得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本活動參與者應為適當之釋明。
․得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以及請求刪除,惟依法本公司因執行職務或保存證據所必需者,得不依本活動參與者請求為之。
6. 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本活動參與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本公司其個人資料,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則無法參與本活動;且經檢舉或本公司發現不足以確認本活動參與者的身分真實性或其他個人資料冒用、盜用、資料不實等情形,致本公司無法進行必要之確認作業,本公司有權暫時停止提供本活動相關服務,若有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7. 本人參與本活動即視為本人已瞭解活動主辦方以上告知事項,並已清楚瞭解活動主辦方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並同意活動主辦方於上述告知事項範圍內,得蒐集、處理、國際傳遞及利用本人資料。
2. 本活動限設籍臺灣之本國公民始得參加,且參加者不得以公司或機構團體名義參加。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澎金馬,主辦單位不處理郵寄獎品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3. 可參加活動之發票有效日期為2025/12/01 00:00 ~ 2026/01/25 23:59,每張發票僅可登錄一次,各有一次《大獎至參獎》與《特別獎》中獎機會,重複登錄無效。每個手機門號不限制參加次數,惟同一個手機門號「大獎至參獎」合計有2次中獎機會、「特別獎」有1次中獎機會;所有獎項不抽備取。
4. 本活動限非營業買受人參加,登錄之發票不得打入買方之統一編號,且不得為手開式發票。
5. 參加者同意所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與活動的資料及記錄,皆以主辦單位的電腦系統與時間的紀錄為主。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送出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責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
6. 如參加活動過程中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之服務停止或中斷,該發票號碼經系統辨識為使用過,主辦單位不負責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
7. 累積中獎價值為新台幣1,000元以上者請依照兌獎說明於指定時間內寄回兌獎資料,領獎信函上所填寫之身份資料需和參加本活動之資料相同,如有不同、逾期回覆或是中獎資料提供不全以致無法完成獎品領取或寄送,視同放棄中獎權利,恕不另行通知。
8. 所有寄回兌獎之發票需為正本,中獎發票正本需連同兌獎資料一併寄回活動小組查驗,若不符合上述條件者,則取消中獎資格。所有寄回之兌獎發票正本,恕不退還。如於獎項寄出或收到獎項後將中獎發票之活動商品進行退貨或作廢而不符合活動規定,經查證屬實,除中獎無效外並應返還所得獎項,中獎者不得異議。
9. 所有兌獎憑證須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依準;若中獎發票錯誤與系統登錄不符,或任何不完整、損毀、偽造、塗改、複製或超過兌獎期限的兌獎憑證均無效。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相關兌獎資格。為防止舞弊情形,發票顯示之購買時間需於登錄時間之前,如不符上述之規定,將判定喪失得獎資格。
10. 以任何駭客或其它非法行為破壞活動規則者,中獎無效,主辦單位並對有關參加者或中獎者保留法律追訴權。
11. 主辦單位僅使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中獎者同意中獎相關個人資訊由主辦單位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但不做其他用途,中獎者並授權主辦單位得公開公佈姓名。
12.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價值新台幣1,000元(含)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影本供報稅使用,並於次年列入本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主辦單位將不再另外寄發紙本中獎所得扣繳憑單。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依法需預先繳交10%機會中獎稅金,中獎者若非中華民國國境內設籍之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中獎者所得之金額,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得獎者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中獎者同意依台灣相關稅法規定繳納稅捐,並同意主辦單位得依相關法令代扣(繳納)相關稅捐。主辦單位將寄發機會中獎稅額繳付說明予中獎者,待中獎者付清稅金後方可領取獎品。
13. 若中獎者因資格不符或自願放棄中獎資格者,不再補抽亦不另行網路公告。
14. 如因寄送過程中發生信件遺失、延遲、信封破損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原因,導致中獎憑證遺失或無法辨識,或中獎者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清楚,導致未能或不符資格兌獎,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為此負任何責任。
15. 活動參加者需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並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資訊,主辦單位將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就其損害主辦單位或任何第三人權益,保留一切民、刑事訴追之責。
16.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與獎項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出解釋或裁決。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17. 圖片僅供參考,獎品以實物為準。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領取或使用獎品之後果概無須負責。
18. 中獎者須同意遵守各獎品供應商所列有關獎品之各項條款及細則。倘若發生產品瑕疵及相關保固問題,均由該獎項供應商維修與保固,中獎者應逕向該供應商直接詢問。
19.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活動小組得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20. 詳細活動辦法以本活動網頁公告為準或電洽活動專線:(02)2502-1123(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10:00~17:00,不含例假日)。
21. 【個資法相關聲明】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向參與本活動消費者告知下列事項,參與本活動前請務必詳閱以下說明。
1. 蒐集個人資料公司:台灣味之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並由本公司委由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進行活動執行、電子發票資料查詢、兌獎及後續相關程序之聯繫使用等事宜。
2. 蒐集之目的:作為參與本活動抽獎活動及後續相關程序之聯繫以及本公司推廣行銷使用,包含資料庫建立、使用者行為分析與行銷。
3. 個人資料之類別:包括姓名、手機號碼、聯絡地址、身分證影本、電子郵件等個人資料中之識別類資訊。
4.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期間:至活動結束且後續相關程序執行完畢。
․地區:本國、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之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接收者所在地。
․對象:本公司、本公司廣告主、本公司委託機關及執行本活動時之必要相關人員。
․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5.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本活動參與者瞭解,就其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得向本公司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惟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得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本活動參與者應為適當之釋明。
․得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以及請求刪除,惟依法本公司因執行職務或保存證據所必需者,得不依本活動參與者請求為之。
6. 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本活動參與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本公司其個人資料,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則無法參與本活動;且經檢舉或本公司發現不足以確認本活動參與者的身分真實性或其他個人資料冒用、盜用、資料不實等情形,致本公司無法進行必要之確認作業,本公司有權暫時停止提供本活動相關服務,若有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7. 本人參與本活動即視為本人已瞭解活動主辦方以上告知事項,並已清楚瞭解活動主辦方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並同意活動主辦方於上述告知事項範圍內,得蒐集、處理、國際傳遞及利用本人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