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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內容

盛香堂80週年品牌歡樂慶GOGO購

活動說明

2020/09/01~2020/12/31此期間內凡購買雪芙蘭/水平衡/親貝比/櫻桃品牌任一品項(不限金額),即可登錄發票參加【盛香堂80週年 品牌歡樂慶】抽獎活動。
• ※每人每獎項限中獎一次!
• ※若電子發票存於載具,請務必於購買商品時告知店家印出紙本發票及明細
• ※發票需能清楚辨識購買時間、購買通路及商品明細及金額

活動期間

2020/10/01~2020/12/31
(9月發票也可登錄,2020/09/01 00:00~2020/12/31 23:59期間之發票皆可參加,發票登錄至12/31 23:59)

活動網站

活動獎項

◆ 首獎 Gogoro 3 Delight (市價78,980元) ,共1名
◆ 月月抽 iPhone11 (128G,市價26,900元),每月抽1名,共3名
◆ 週週抽 現金NT$1,000元 (以郵政匯票型式送出),每週抽10名,共140名

首獎說明

1. 贈送 Gogoro 3 Delight,以實機為準,僅限中獎人本人領取車輛及辦理車牌。中獎者不得要求指定顏色、型號、 更改獎項或其他類型贈品,亦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2. 此獎項依規定無法申請政府電動車相關補助,中獎之獎項如有其他規費、費用負擔時,包含過戶規費、領牌費,手續費、保險費、電池月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均由中獎者負擔,如中獎者不願繳納或未於主辦單位規定期限內繳納時,視同放棄。各項費用依各縣市政府公告為主。
3. 中獎者需負擔前往GOGORO指定門市取車的交通費等相關事宜與費用,亦不得要求更改領車門市不提供貨運到府服務。
4. 中獎者一旦安排領牌後無法辦理退貨,若有遺失或被竊等喪失所有權之情形,主辦單位不負責補發該獎項之責任。

開獎日期

◆ 首獎 2021/1/4
◆ 月月抽 11/2、12/1、2021/1/4
◆ 週週抽 10/5、10/12、10/19、10/26、11/2、11/9、11/16、11/23、11/30、12/7、12/14、12/21、12/28、2021/1/4
本公司主要以活動網站、官方粉絲團方式公告,唯首獎、月月抽獎項會再以電話和mail通知(上述方式各通知3次,若於2021/01/15前未回覆或主動聯繫,則取消中獎資格),請參加者密切注意。

兌獎說明

1. 中獎名單公布後,中獎者須自行至活動網站下載領獎信函,填妥後檢附中獎發票正本及明細、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2021/01/15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件寄回「40242 台中市南區建國南路一段112號 [盛香堂80週年品牌歡樂慶活動小組 收]」進行驗證審核,逾期視同放棄兌獎權利。
2. 中獎發票正本(有效發票係指於2020/09/01 00:00 ~ 2020/12/31 23:59止所開立)需可清楚辨識活動期間購買盛香堂旗下品牌(雪芙蘭/水平衡/櫻桃/親貝比)商品,若發票上無購買項目,需另附購買明細。請提供中獎發票正本以供兌獎查驗,如發票遺失、提供標示不完整、無法辨識或無法提供正本(或購買明細)者,視同無效。電子發票請於購買結帳時務必索取電子發票證明聯正本及購買明細;若電子發票交易明細遺失請至財政部二代電子發票平台(網址:https://pse.is/QRGZ7 )查詢後列印與正本發票附於領獎信函中一併寄回活動小組審核。
3. 中獎者若未滿20歲,不論中獎金額多寡,除中獎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需另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方能領獎。
4. 首獎得獎者需本人攜帶身分證正本,親自至GOGORO指定門市辦理各項交車相關程序,完成相關程序後方能領車,2021年2月5日前未完成交車程序者,視同放棄(領車時間以GOGORO通知時間為主)。月月抽、週週抽獎項活動小組收到中獎者之領獎信函並審核相關兌獎憑證無誤後,獎項統一於2021/01/31前寄出。

注意事項

1. 本次活動主辦單位為盛香堂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為活動協辦機構。主辨單位、活動協辦機構及配合廠商之員工均不得參加本活動,以示公允。
2. 本活動限設籍臺灣之本國公民始得參加,且參加者不得以公司或機構團體名義參加。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澎、金、馬,主辦單位不處理郵寄獎品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3. 可參加活動之發票有效日期為2020/09/01 00:00至2020/12/31 23:59,每張發票僅可登錄一次,未中獎之發票可連續參加抽獎,直至最後一次抽獎為止,重複登錄無效。本活動限非營業買受人參加,登錄之發票不得打入買方之統一編號,且不得為手開式發票。購買即期品之發票恕無法參加此次抽獎活動。
4. 參加者同意所有參加者所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與活動的資料及記錄,皆以主辦單位的電腦系統與時間的紀錄為主。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送出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責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
5. 如參加活動過程中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之服務停止或中斷,該發票號碼經系統辨識為使用過,主辦單位不負責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
6. 中獎者請依照兌獎說明於指定時間內寄回兌獎資料,逾期回覆或是中獎資料提供不全以致無法完成獎品領取、寄送者,視同放棄中獎權利。若中獎者因資格不符或自願放棄中獎資格者,不另行網路公告。請務必將領獎信函表單填妥,若寄回資料缺少領獎信函表單,屬於資料提供不完全,視同放棄中獎權利!
7. 領獎信函上所填寫之身份資料需和參加本活動之資料相同,如有不同,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恕不另行通知。
8. 所有寄回兌獎之發票需為正本,中獎發票正本需連同兌獎資料一併寄回活動小組查驗,若不符合上述條件者,則取消中獎資格。所有寄回之兌獎發票正本,恕不退還。如於獎項寄出或收到獎項後將中獎發票之活動商品進行退貨或作廢而不符合活動規定,經查證屬實,除中獎無效外並應返還所得獎項,中獎者不得異議。
9. 所有兌獎憑證須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依準;若中獎發票錯誤與系統登錄不符,或任何不完整、損毀、偽造、經改動的、複製或超過兌獎期限的兌獎憑證均無效。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相關兌獎資格。
10. 以任何駭客或其它非法行為破壞活動規則者,中獎無效,主辦單位並對有關參加者或中獎者保留法律追訴權。
11. 主辦單位僅使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中獎者同意中獎相關個人資訊由主辦單位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但不做其他用途,中獎者並授權主辦單位得公開公佈姓名。
12.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價值NT$1,001元(含)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影本供年度報稅計入個人所得,中獎價值在NT$20,001(含)元以上者,依法需繳交10%稅金。若中獎者不願先行繳納本項稅金,視同放棄兌獎資格,且不得異議。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中獎者需於隔年5月底前完成申報。主辦單位將不再另外寄發紙本中獎所得扣繳憑單。
13. 如因寄送過程中發生信件遺失、延遲、信封破損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原因,導致中獎憑證遺失或無法辨識,或中獎者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清楚,導致未能或不符資格兌獎,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為此負任何責任。
14. 活動參加者需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並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資訊,主辦單位將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就其損害主辦單位或任何第三人權益,保留一切民、刑事訴追之責。
15.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與獎項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出解釋或裁決。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16. 圖片僅供參考,獎品以實物為準。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領取或使用獎品之後果概無須負責。
17. 中獎者須同意遵守各獎品供應商所列有關獎品之各項條款及細則。倘若發生產品瑕疵及相關保固問題,均由該獎項供應商維修與保固,中獎者應逕向該供應商直接詢問。
18. 本活動之中獎者,悉由本公司人員單方抽出,且其抽獎之具體方式、獎品、流程、程式、時間、地點、及由何人抽獎等,包括領獎方式及中獎者之肖像照片運用於本公司相關媒體之廣告使用,悉由本公司單方安排、決定,日後本公司倘有實際需求或為求便利起見,亦得隨時予以變更。得獎者若無法配合,則取消資格。
19.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活動小組得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20. 本活動之活動辦法及中獎名單悉依本活動網頁公佈者為準,並自公佈時起生效,若有變更,恕不另行通知。客服專線:0800-422-087或信箱:[email protected] (服務時間週一~週五10:00~17:00,不含例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