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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內容

2020可口可樂®城市罐限量悠遊卡鑰匙圈抽獎活動

活動說明

凡於活動期間於四大便利超商購買可口可樂®指定商品任2瓶,依照通路代碼編寫簡訊傳送至83811,天天即時抽「可口可樂」限量悠遊卡鑰匙圈」! 活動結束後,7-11跟全家在活動結束後還可以加碼抽喔!
※ 每張發票僅限中獎一次。

活動日期

2020/05/06起至2020/06/03止
(簡訊傳送抽獎期間:2020/05/06 00:00至2020/06/03 23:59止)

通路代碼

1. 萊爾富/OK 通路:簡訊編寫「Cokecity +發票數字後8碼」回傳至83811
2. 7-11通路:簡訊編寫「Coke711+發票數字後8碼」回傳至83811
3. 全家通路:簡訊編寫「Cokefm +發票數字後8碼」回傳至83811
※ 備註:因7-11通路跟全家通路活動結束後有第二重之加碼抽,如加碼抽抽出之中獎者發票非這二個通路所購買,視同不符合兌獎資格,故請務必確認輸入代碼之正確性,以免影響您的兌獎權益。

活動須知

1. 活動發票日期:需於活動期間2020/05/06 00:00至2020/06/03 23:59內。
2. 活動門檻:可口可樂®/可口可樂 zero®435ml或600ml產品任2瓶以上。
3. 本活動發票號碼一經登錄後,不得要求以任何形式要求取消或刪除。
4. 發票正本跟明細為兌獎憑證,請務必保留正本中獎發票以便兌獎(中獎發票須符合活動辦法指定購買期間及品項)。(使用載具者請先自行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列印發票明細)
5. 本活動參加之發票不含公司或其他法人團體(即不包含有開立統編之發票)。
6. 如中獎之發票經活動小組檢核後若不符合活動規範,視同不符合兌獎資格。
7. 活動詳情以活動網頁公告為準,或洽活動客服專線02-25171326#22,服務時間週一~週五09:00~18:00 (國定例假日恕不提供接聽服務)。

活動資費

1. 本活動僅適用以手機編寫簡訊參加,本活動簡訊登錄無需收費,接收系統簡訊回覆費用每則五元 (包含未中獎/中獎通知簡訊告知) (簡訊費用將於次月電信帳單中收取)
2. 中華電信/遠傳電信/台灣大哥大/亞太行動/台灣之星電信月租型用戶皆可參加;除遠傳預付卡門號外,其他預付卡門號恕無法參加
3. 維護抽獎活動之公平性,每支手機門號以參加30次為限。參加者成功傳送簡訊至83811後,將會收到一則抽獎結果通知簡訊,每則簡訊僅可登錄一筆發票號碼,每張發票僅可登錄一次,每張發票僅有一次中獎機會,重複登錄無效,且發票號碼一經登錄後,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取消或刪除。

活動獎項/抽獎方式

第一重即時抽:「可口可樂」限量悠遊卡鑰匙圈乙個。(參考定價$450)
(共2,000名,2款造型,恕不挑款)
※系統每日於三個活動代碼中的參加者共同隨機抽出中獎者。
※本獎項為即時抽出,單次登錄立即知道有無中獎。
※每張發票僅限中獎一次。
※每天至少抽出60名,當天未抽完之獎項,順延到隔天抽出
※7-11跟全家未中獎者,系統將自動帶入參加第二重加碼抽。

第二重通路加碼抽: 活動結束後加碼抽(僅限7-11或全家開立之發票憑證且未抽中第一重獎項之發票)
7-11 加碼抽:「可口可樂」城市專屬禮盒乙盒。(共100名)
全家加碼抽:「可口可樂」城市罐限量禮盒組乙盒。(共100名)
※抽獎日當天,系統將於7-11 代碼及全家通路代碼之參加者分別抽出中獎者。
※若抽出之中獎者發票寄回之中獎發票非於中獎指定相對應之通路所購買,視同不符合兌獎資格。

第二重通路加碼抽-抽獎日/得獎名單公布:
抽獎日:2020/06/04
公布日:2020/06/12
得獎名單公布網址

獎項說明

1. 「可口可樂」限量悠遊卡鑰匙圈:共2款造型,恕不挑款。圖片僅供參考,以實物為準。
(悠遊卡為空卡,請自行儲值方可使用) 。
2. 「可口可樂」城市專屬禮盒:內含「可口可樂」城市罐*1/城市徽章組*1+提袋*1(可由指定的10個城市中選一個)。(7-11 加碼抽之獎項)
3. 「可口可樂」城市罐限量禮盒組:內含10款「可口可樂」城市罐。(全家加碼抽之獎項)
※備註:10款城市罐分別為:台北/桃園/新竹/台中/嘉義/台南/高雄/宜蘭/花蓮/台東

兌獎說明

即時抽:
1. 中獎者將會收到中獎通知簡訊並附上領獎資料填寫頁面聯結,每次中獎所提供的聯結不同,
請個別填寫。
2. 每次中獎都請完成當次中獎頁面填寫,填完送出後無法更改。
3. 累積中獎超過4次(含)以上,請填寫身分證ID、上傳身分證圖片並填寫戶籍地址。

加碼抽:
1. 加碼抽中獎者請自行列印領獎確認書(https://pse.is/NXED8 ),將填妥後的「領獎確認書」+「中獎發票正本/購買明細」+「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2020/06/20前(以郵戳為憑)將兌獎資料寄回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可口可樂®城市罐活動小組」收,逾期視同自動放棄兌獎資格。
2. 兌獎寄回時,請保留寄件憑證以便查詢,請勿以平信寄回,如遺失若因郵務關係造成信件遺失或延遲,請自行與投遞單位洽詢查證,主辦單位恕難負責
3. 中獎發票必須是於活動期間內(2020/5/6至2020/6/3 23:59) 2020/5/6至2020/6/3 23:59於四大便利超商所開立且須清楚辨識有購買可口可樂®/可口可樂 zero®435ml或600ml產品任2瓶以上之明細,若發票上無購買項目,需另附購買明細。得獎者須將【中獎發票正本】(需有可清楚辨識活動指定通路及內含購買活動商品之明細內容,手開、內容模糊無法辨識、影印之發票將視為無效),以供中獎後提供主辦方審核。如以電子載具儲存發票的消費者,請記得跟店家索取電子發票紙本正本,若幸運中獎才能符合領獎資格,如為電子發票未列出購買商品明細者,中獎者須登錄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http://goo.gl/FujhRD)查詢所登錄發票之交易明細表,或掃描發票上的QR code將其所顯示之購買明細列印,作為兌換作業之依據。
4. 發票顯示之購買時間需於登錄參加抽獎時間之前,並符合上述活動期間之內,如不符上述之規定,將判定喪失得獎資格。
5. 中獎發票正本為領獎憑證,一旦經寄交主辦單位兌領獎項並簽署得獎領據後,概不得要求退還,中獎者不得異議(發票正本經兌獎無誤後將全數捐贈慈善單位,恕不退還)。
6. 本活動限設籍中華民國之本國公民始得參加。參加者必須年滿13足歲。中獎者若未滿20足歲,除中獎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需另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方能領獎。
7.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價值在新台幣 1,001 元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贈品價值超過NTD$20,001元(含)以上者,依法需繳交10%稅金。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中獎者需於隔年5月底前完成申報。
8. 悠遊卡及全家加碼抽獎項:經審核無誤後,將於2020/07/10前寄出。
9. 7-11加碼抽獎項:經審核無誤後,因贈品製作時間,獎項將於2020/07/31前寄出。

注意事項

1.本次活動主辦單位為及英屬維京群島商太古食品(股)公司台灣分公司,委託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為活動協辦機構。主辨單位、活動協辦機構及配合廠商之員工均不得參加本活動,以示公允。
2. 本活動指定參加條件為:於指定通路單筆購買任可口可樂®435ml或600ml/可口可樂 zero®600ml任2瓶以上。非活動指定商品或非指定通路恕無法參與本活動,活動指定商品銷售地區以實際鋪貨門市為準。
3. 參加者同意所有參加者所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與活動的資料及記錄,皆以主辦單位的電腦系統與時間的記錄為主。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送出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責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
4. 如參加活動過程中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之服務停止或中斷,該發票號碼經系統辨識為使用過,主辦單位不負責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
5. 以任何駭客或其它非法行為破壞活動規則者,中獎無效,主辦單位並對有關參加者或中獎者保留法律追訴權。
6. 所有兌獎憑證(包括中獎發票正本(需含購買明細)、領獎確認書及中獎者資料)須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準;若中獎發票號碼錯誤、中獎發票號碼與系統登錄不符,或任何不完整、損毀、偽造、經改動的、複製或超過兌換期限的中獎發票均視為無效,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相關兌獎資格。
7. 如因寄送過程中發生信件遺失、信封破損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原因,導致兌獎憑證遺失或無法辨識,或中獎者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清楚,導致未能或不符資格兌獎,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為此負任何責任。
8. 活動參加者需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並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資訊,主辦單位將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就其損害主辦單位或任何第三人權益,保留一切民、刑事訴追之責。
9. 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10. 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與獎項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解釋或裁決。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如有任何未盡事宜均以主辦單位依中華民國法律解釋之。
11. 獎品寄送地區僅限為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主辦單位恕不處理郵寄獎項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12. 中獎者須同意遵守各獎品供應商所列有關獎品之各項條款及細則,且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領取或使用獎品之後果概無須負責,中獎者同意自行向獎品供應商詢問。
13. 本活動網頁之所有內容由主辦單位擁有所有版權,未經許可,不可抄襲、拷貝與複製相關圖片與文字,主辦單位保留所有侵權事宜之法律追訴權利。
14. 參加者參與本活動時,視為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倘有違反本活動相關注意規範,主辦單位得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15. 主辦單位僅使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中獎者同意中獎相關個人資訊由主辦單位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但不做其他用途,中獎者並授權主辦單位公開公佈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