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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內容

2018「Coca-Cola® X The Face Shop妝點聖誕好氣色」

活動說明

凡於活動期間在指定通路購買可口可樂®公司氣泡飲料系列(指定包裝)任2瓶,簡訊回傳『Coke+發票後8碼數字』傳送至83811,不用等立即抽韓妞瘋搶Coca-Cola® X The Face Shop限量彩妝組, 活動結束後還可再加碼抽Coca-Cola® X The Face Shop全系列限量彩妝組合包!! 活動詳情請上www.coke.com.tw ,如有任何疑問,請於週一到週五09:00-18:00來電本活動客服專線02-25022202#13。(國定例假日恕不提供接聽服務)。 2019/1/15前於THE FACE SHOP官網輸入以下專屬折扣碼「9JCB6VMT」即可享有$100購物金優惠喔!

活動期間

2018/12/05至2019/01/02
(簡訊傳送抽獎期間:2018/12/05 00:00至2019/01/02 23:59止)

中獎名單

活動網站

活動費用

本活動僅適用以手機編寫簡訊參加,本活動簡訊登錄無需收費,接收系統簡訊回覆費用每則5元 (包含未中獎/中獎通知簡訊告知),簡訊費用將於傳送簡訊的電話號碼之次月電信帳單中收取。
●維護抽獎活動之公平性,每支手機門號以參加30次為限。參加者成功傳送簡訊至83811後,將會收到一則抽獎結果通知簡訊,每則簡訊僅可登錄一筆發票號碼,每張發票僅可登錄一次,每張發票僅有一次中獎機會,重複登錄無效,且發票號碼一經登錄後,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取消或刪除。
●中華電信/遠傳電信/台灣大哥大/亞太行動/台灣之星電信月租型用戶皆可參加;除遠傳預付卡門號外,其他預付卡門號恕無法參加。

活動通路

7-ELEVEN、全家、萊爾富、OK

指定包裝

可口可樂®920ml、可口可樂®600ml、雪碧®600ml、可口可樂®ZERO 600ml、雪碧®蔓越莓口味600ML、芬達®600ml、可口可樂®435ml、可口可樂®水蜜桃口味435ml、雪碧®435ml、 CANADA DRY 薑味汽水500ml

活動獎項

立即抽:Coca-Cola® X The Face Shop限量彩妝組
(參加者成功傳送簡訊至83811後,將會收到一則抽獎結果通知簡訊)
●頭獎:彩妝組乙組 - 共10名–(一組市價約NT$ $6,790)
●二獎:底妝組乙組 - 共10名–(一組市價約NT$ $2,480)
●三獎:唇膏組乙組- 共15名–(一組市價約NT$ $2,250)
●四獎:唇釉組乙組–共15名 (一組市價約NT$1,950)
●五獎:氣墊粉餅1個–共100名 (一個市價約NT$850)
●六獎:可口可樂®北極熊唇露1支 –共50名 (一個市價約NT$450)
二重加碼抽大獎:
●特獎Coca-Cola® X The Face Shop全系列限量彩妝組合包乙組- 共5名 – (一組市價約NT$ 8,800)
●抽獎時間:2019/01/03 早上11點由系統自動抽出(如已中第一重獎項之發票,則不能參加”二重加碼抽大獎”的活動)

得獎名單公布

●公布時間:2019/01/04
●領獎信函下載:請點此下載領獎信函

獎項說明

詳情請上www.coke.com.tw

兌獎說明

1.中獎發票必須是於活動期間內(2018/12/05 00:00至2019/01/02 23:59)於指定通路所開立且須清楚辨識有購買可口可樂®公司氣泡飲料系列(指定包裝)任2瓶以上之明細,若發票上無購買項目,需另附購買明細。得獎者須將【中獎發票正本】(需有可清楚辨識活動指定通路及內含購買活動商品之明細內容),手開、內容模糊無法辨識、影印之發票將視為無效),以供中獎後提供主辦方審核。如以電子載具儲存發票的消費者,請記得跟店家索取電子發票紙本正本,若幸運中獎才能符合領獎資格,如為電子發票未列出購買商品明細者,中獎者須登錄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http://goo.gl/FujhRD)查詢所登錄發票之交易明細表,或掃描發票上的QR code將其所顯示之購買明細列印,作為兌換作業之依據。
2.得獎者請至http://coke-xmas.83811.tw自行列印領獎確認書,將填妥後的「領獎確認書」+「中獎發票正本/購買明細」+「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2019/01/15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信件寄回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Coca-Cola活動小組」收,逾期視同自動放棄兌獎資格。
3.參加者參與本抽獎活動的發票將於活動結束後全數捐贈慈善機構,恕不退還。
4.中獎名單公布後,活動小組將於2019/01/09前的上班時間(每日9:00~18:00)外撥聯絡二重抽大獎之中獎者並發送中獎簡訊通知,若因無法聯繫上而延誤兌獎期限逾期寄回「領獎確認書」,視同中獎者放棄兌獎權利,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中獎者不得有異議。
5.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價值在NT$1,001元(含)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中獎價值在NT$20,001(含)元以上者,依法需繳交10%稅金。中獎者若非中華民國國境內設籍之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中獎者所得之金額,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若中獎者不願先行繳納本項稅金,視同放棄兌獎資格,且不得異議。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中獎者需於隔年5月底前完成申報。
6.參加者必須年滿13歲。中獎者若未滿20歲,除中獎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需另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方能領獎。
7.領獎確認書上所填寫之身分資料需和參加本活動之資料相同,如有不同,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並恕不另行通知。獎項將於2019/02/27前寄送完成。
8.相關活動規範以活動網站公告為主,如有活動相關問題請於週一到週五09:00-18:00來電本活動客服專線02-25022202#13(國定例假日/過年期間不提供接聽服務)。

注意事項

1.本次活動主辦單位為臺灣樂金生活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及英屬維京群島商太古食品(股)公司台灣分公司和,委託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為活動協辦機構。主辨單位、活動協辦機構及配合廠商之員工均不得參加本活動,以示公允。
2.本活動指定參加條件為:於指定通路購買任2瓶可口可樂®公司氣泡飲料系列(指定包裝)。非活動指定商品或非指定通路恕無法參與本活動,活動指定商品銷售地區以實際鋪貨門市為準。
3.參加者同意所有參加者所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與活動的資料及記錄,皆以主辦單位的電腦系統與時間的記錄為主。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送出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責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
4.如參加活動過程中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之服務停止或中斷,該發票號碼經系統辨識為使用過,主辦單位不負責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
5.以任何駭客或其它非法行為破壞活動規則者,中獎無效,主辦單位並對有關參加者或中獎者保留法律追訴權。
6.所有兌獎憑證(包括中獎發票正本(需含購買明細)、領獎確認書及中獎者資料)須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準;若中獎發票號碼錯誤、中獎發票號碼與系統登錄不符,或任何不完整、損毀、偽造、經改動的、複製或超過兌換期限的中獎發票均視為無效,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相關兌獎資格。
7.如因寄送過程中發生信件遺失、信封破損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原因,導致兌獎憑證遺失或無法辨識,或中獎者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清楚,導致未能或不符資格兌獎,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為此負任何責任。
8.活動參加者需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並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資訊,主辦單位將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就其損害主辦單位或任何第三人權益,保留一切民、刑事訴追之責。
9.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10.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與獎項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解釋或裁決。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如有任何未盡事宜均以主辦單位依中華民國法律解釋之。
11.獎品寄送地區僅限為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主辦單位恕不處理郵寄獎項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12.中獎者須同意遵守各獎品供應商所列有關獎品之各項條款及細則,且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領取或使用獎品之後果概無須負責,中獎者同意自行向獎品供應商詢問。
13.本活動網頁之所有內容由主辦單位擁有所有版權,未經許可,不可抄襲、拷貝與複製相關圖片與文字,主辦單位保留所有侵權事宜之法律追訴權利。
14.參加者參與本活動時,視為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倘有違反本活動相關注意規範,主辦單位得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15.主辦單位僅使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中獎者同意中獎相關個人資訊由主辦單位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但不做其他用途,中獎者並授權主辦單位公開公佈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