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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內容

「芬達」X《英雄聯盟》萬元貝殼幣天天抽

活動說明

凡購買「芬達」x《英雄聯盟》600ml系列第二波促銷瓶蓋產品,於活動網頁登錄瓶蓋內序號,天天抽萬元貝殼幣!

活動期間

2016/08/31-2016/09/28

活動官網

活動獎項


每天抽出「Garena」貝殼幣$1,400點*3名,總計87名
每天抽出「Garena」貝殼幣$700點*5名,總計145名
每天抽出「Garena」貝殼幣$140點*50名,總計1450名
*備註:若抽獎當天未達贈獎名額,將把未送出之獎項移至隔日一併抽出。

獎項說明

「Garena」貝殼幣1,400點、700點、140點: 中獎人將各獲得一組貝殼幣「序號及密碼」,並直接顯示於中獎頁面,同時系統也會自動發送貝殼幣「序號及密碼」簡訊給中獎人,抽獎資料請務必填寫正確資訊。
貝殼幣兌換請至Garena儲值中心網頁(https://shop.garena.tw/)登入會員,並參照網頁指示說明進行兌換,中獎之貝殼幣序號須於2017/12/31前儲值開通。如要將貝殼幣轉點為《英雄聯盟》聯盟幣請至「英雄聯盟特定轉點中心」。中獎人如有儲值或轉點相關疑問,請上Garena客服中心(https://service.garena.tw/faq/category/main/id/7)。

兌獎說明

1.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機會中獎累計獎項價值NT$1,001元以上,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身分證影本供報稅使用,並將以新台幣計價列入本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如有疑問請洽「芬達」活動小組專線:02-25046060,服務時間:週一~週五09:00~18:00 (不含國定例假日)。
2. 同一身分證字號「Garena」貝殼幣累積未滿NT$1,001元:系統將自動發送貝殼幣「序號及密碼」簡訊給中獎人。
3. 同一身分證字號「Garena」貝殼幣累積超過NT$1,001元以上:系統將自動發送「領獎信函」至中獎人電子信箱,中獎人也可至活動網站下載,請填妥「領獎信函」(須黏貼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2016/10/7前(以郵戳為憑)寄回活動小組: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芬達®活動小組收》。待活動小組確認兌獎資料無誤後,將依收到「領獎信函」的時間分批發送貝殼幣「序號及密碼」至中獎人的電子信箱。

※ 2016/09/08前收到「領獎信函」,統一於2016/09/14發送「貝殼幣序號與密碼」
※ 2016/09/19前收到「領獎信函」,統一於2016/09/23發送「貝殼幣序號與密碼」
※ 2016/09/26前收到「領獎信函」,統一於2016/09/30發送「貝殼幣序號與密碼」
※ 2016/10/03前收到「領獎信函」,統一於2016/10/07發送「貝殼幣序號與密碼」
※ 2016/10/7前收到「領獎信函」,統一於2016/10/14發送「貝殼幣序號與密碼」
4. 機會中獎累計獎項價值NT$1,001元以上之中獎人僅需填寫一次「領獎信函」,中獎人寄出「領獎信函」後若又幸運中獎,將依照上述時間分批發送兌獎密碼於中獎人;主辦單位將協助中獎人累積後續獎項金額,並以新台幣計價列入本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
5. 參加者須年滿13歲,此外,中獎人若未滿20歲,除中獎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需另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方能領獎。
6. 兌獎資料逾期或資料不符、不齊全、或拒納稅金者,均視同放棄中獎權利。領獎信函上所填寫之身份資料需和參加本活動之資料相同,如有不同,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並恕不另行通知。

Q&A


Q:買所有「芬達」都有送序號嗎?
A:只有「芬達」600ml寶特瓶的活動瓶蓋才有,活動瓶蓋上有”Fanta”字樣及活動名稱「萬元貝殼幣天天抽」供辨識。
Q:請問貝殼幣要如何領取呢?
A:貝殼幣「序號及密碼」將直接顯示於中獎頁面,同時系統也會自動發送貝殼幣「序號及密碼」簡訊給中獎人,請務必留意。
貝殼幣兌換請至Garena儲值中心網頁(https://shop.garena.tw/)登入會員,並參照網頁指示說明進行兌換,中獎之貝殼幣序號須於2017/12/31前儲值開通。如要將貝殼幣轉點為《英雄聯盟》聯盟幣請至「英雄聯盟特定轉點中心」。中獎人如有儲值或轉點相關疑問,請上Garena客服中心(https://service.garena.tw/faq/category/main/id/7 )。

注意事項

1. 本次活動主辦單位為香港商可口可樂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英屬維京群島商太古食品(股)公司台灣分公司及台灣競舞娛樂有限公司,並委託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為活動協辦機構。主辨單位、活動協辦機構及配合廠商之員工均不得參加本活動,以示公允。
2. 參加者須年滿13歲,此外,中獎人若未滿20歲,除中獎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需另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方能領獎。
3. 參加者同意所有參加者所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與活動的資料及記錄,皆以主辦單位的電腦系統與時間的紀錄為主,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4.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機會中獎累計獎項價值NT$1,001元以上,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身分證影本供報稅使用,並將以新台幣計價列入本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
5.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中獎人需於2017年5月底前完成申報,中獎人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中獎資格。
6. 如參加活動過程中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之服務停止或中斷,該序號經系統辨識為使用過,主辦單位不負責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
7. 參加者填寫或提出之資料應屬真實、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資訊導致主辦單位無法連絡參加者,則視同放棄兌換資格,主辦單位無需負任何責任;倘有損害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之行為,參加者尚應就此負一切民、刑事責任。
8. 主辦單位有權檢視參加者之活動參與行為是否涉嫌人為操作、蓄意偽造、短時間異常多筆參與行為、透過任何電腦程式參與活動、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方式意圖以進行不實或虛偽活動參與行為,參加者因上述情形所獲得之活動資格及獎項,主辦單位保有取消得獎資格的權利,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9. 如因寄送過程中發生信件遺失、信封破損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原因,導致兌獎憑證遺失或無法辨識,或中獎人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清楚,導致未能或不符資格兌獎,中獎人同意主辦單位無需為此負任何責任。
10. 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與獎品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出解釋或裁決。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11. 本活動網頁之所有內容由主辦單位擁有所有版權,未經許可,不可抄襲、拷貝與複製相關圖片與文字,主辦單位保留所有侵權事宜之法律追訴權利。
12.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活動小組得取消其兌換及兌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13. 主辦單位僅使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參加者參與本活動即同意相關個人資訊由主辦單位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但不做其他用途,參加者並授權主辦單位公開公佈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