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內容
泰山冰鎮-LINE電子禮券立即抽
活動說明
活動期間內凡於四大超商(7-Eleven、全家、萊爾富、ok)購買泰山冰鎮新鮮屋650ml系列商品任二罐,以手機編寫簡訊「TS(不分大小寫)+發票後8碼」至83811即可立即抽LINE電子禮券(每張發票僅限中獎一次)
活動期間
2016/6/8 00:00 - 2016/7/5 23:59
活動通路
四大超商(7-Eleven、全家、萊爾富、ok)
活動獎項
一獎:Line電子禮券$1,200(可獲得1組$1,200序號), 共28名
二獎:Line電子禮券$600(可獲得20組$30序號), 共56名
三獎:Line電子禮券$60(可獲得4組$15序號), 共1260名
二獎:Line電子禮券$600(可獲得20組$30序號), 共56名
三獎:Line電子禮券$60(可獲得4組$15序號), 共1260名
活動費用
※本活動適用以手機編寫簡訊參加,簡訊傳送免費,接收每則五元 (抽獎結果通知簡訊) 中華電信/遠傳電信/和信電訊/台灣大哥大/亞太行動/台灣之星電信月租型用戶皆可參加;除遠傳預付卡門號外,其他預付卡門號恕無法參加。
抽獎日期
2016/6/8~2016/7/5傳送TS+發票後八碼至83811後立即可收到抽獎結果通知
中獎名單
領獎信函
客服電話
(02)2517-1326分機22,服務時間週一~週五09:00~18:00(不含例假日)。
兌獎方式與流程
1.中獎人需準備下列領獎相關資料:
(1) 中獎發票正本及交易明細(有效發票係指於2016/06/08~2016/07/05 23:59 由四大超商(7-Eleven、全家、萊爾富、ok)所開立,發票明細須能辨識購買泰山冰鎮新鮮屋650ml系列商品任二罐,並印有品名或條碼之發票) 若發票存於載具請於購買商品時告知店家印出紙本發票及明細。
(2)基本個人資料(姓名、手機、email)
(3)身分證正反影本(中獎價值累積超過$1,001才需提供)
2.一獎中獎人需於2016/7/7前 (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兌獎資格)備齊以上
資料,並填寫領獎信函以掛號寄至「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
樓《泰山冰鎮-LINE電子禮券立即抽 活動小組收》」
3.二獎、三獎中獎人需於2016/7/7前將中獎發票及明細以拍照方式回傳至泰山冰鎮-LINE電子禮券立即抽活動小組Email信箱:[email protected] ,逾期視同放棄不另行通知。
4.活動小組確認中獎人兌獎資料無誤後即時以email方式發送電子禮券序號給中獎人,於2016/7/12完成電子禮券序號發送作業。
(1) 中獎發票正本及交易明細(有效發票係指於2016/06/08~2016/07/05 23:59 由四大超商(7-Eleven、全家、萊爾富、ok)所開立,發票明細須能辨識購買泰山冰鎮新鮮屋650ml系列商品任二罐,並印有品名或條碼之發票) 若發票存於載具請於購買商品時告知店家印出紙本發票及明細。
(2)基本個人資料(姓名、手機、email)
(3)身分證正反影本(中獎價值累積超過$1,001才需提供)
2.一獎中獎人需於2016/7/7前 (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兌獎資格)備齊以上
資料,並填寫領獎信函以掛號寄至「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
樓《泰山冰鎮-LINE電子禮券立即抽 活動小組收》」
3.二獎、三獎中獎人需於2016/7/7前將中獎發票及明細以拍照方式回傳至泰山冰鎮-LINE電子禮券立即抽活動小組Email信箱:[email protected] ,逾期視同放棄不另行通知。
4.活動小組確認中獎人兌獎資料無誤後即時以email方式發送電子禮券序號給中獎人,於2016/7/12完成電子禮券序號發送作業。
Line電子禮券序號使用說明及流程
1.LINE電子禮券序號共有16碼(英文+數字)
2.需先登入LINE STORE儲值網頁後即可兌換,LINE電子禮券使用期限至2016/07/14 23:59止,務必於使用期間內至LINE STORE完成兌換方可使用。
3.LINE電子禮券兌獎流程:進入LINE STORE→登入LINE帳號→點選“購買點數”按鈕→選擇LINE電子禮券代碼→輸入兌獎密碼→兌獎完成!
4.LINE STORE(LINE電子禮券儲值網站): https://store.line.me/home/zh-Hant。
5.有關LINE電子禮券的使用方法請至LINE STORE官網查詢
2.需先登入LINE STORE儲值網頁後即可兌換,LINE電子禮券使用期限至2016/07/14 23:59止,務必於使用期間內至LINE STORE完成兌換方可使用。
3.LINE電子禮券兌獎流程:進入LINE STORE→登入LINE帳號→點選“購買點數”按鈕→選擇LINE電子禮券代碼→輸入兌獎密碼→兌獎完成!
4.LINE STORE(LINE電子禮券儲值網站): https://store.line.me/home/zh-Hant。
5.有關LINE電子禮券的使用方法請至LINE STORE官網查詢
注意事項
1.本活動主辦單位為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活動執行單位為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本活動參加者於參加簡訊活動同時即已同意並接受本活動所有規範,活動辦法及中獎名單依活動網站之公佈為準。本活動所得之消費者門號等個人資訊,僅作為日後主辦單位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品牌之消費者活動宣傳之使用,不會作為它途使用。
2.為維護抽獎活動之公平性,每支手機門號以參加30次為限,但不限中獎次數,每張發票僅有一次中獎機會,消費者傳送簡訊完成登錄發票流程將會收到系統發出之抽獎結果通知簡訊,中獎人請務必依照指定流程完成兌獎始有領獎資格。另為防止舞弊情形,兌獎發票打印日期必須在中獎日期之前。
3.本活動所得之消費者所屬之個人資料,當事人有權向主辦單位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之。
4.中華電信/遠傳電信/和信電訊/台灣大哥大/亞太行動/台灣之星電信月租型用戶皆可參加;除遠傳預付卡門號外,其他預付卡門號恕無法參加。本活動簡訊傳送免費,接收抽獎結果通知簡訊每則五元。
5.本活動參加者成功傳送簡訊至83811後,即時會收到一則抽獎結果通知簡訊。每則簡訊僅可登錄一筆發票號碼<如:TSXXXXXXXX >,每張發票僅可登錄一次,重複登錄無效,活動期間登錄發票時間以主辦單位系統時間為主。
6.中獎人請依照中獎公告說明於指定時間內寄回領獎信函及相關兌獎資料,逾期或是中獎資料提供不全以致無法完成LINE電子禮券序號發送者,視同放棄中獎權利。
7.請中獎人提供有效中獎發票正本及明細以供查驗,有效發票係指於中獎發票正本及交易明細(有效發票係指於2016/06/08~2016/07/05 23:59 由四大超商(7-Eleven、全家、萊爾富、ok)所開立,發票明細須能辨識購買泰山冰鎮新鮮屋650ml系列商品任二罐,並印有品名或條碼之發票),若不符合上述條件者,則取消中獎資格。中獎人之兌獎資料寄回活動小組查驗恕不退還。統一發票於活動結束後將統一捐贈給華山基金會。(若電子發票明細遺失請至財政部二代電子發票平台下載明細與正本發票一併寄回活動小組審核。
8.中獎者如因寄送過程中發生信件遺失、信封破損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原因,導致中獎憑證遺失或無法辨識、中獎者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清楚時,所有中獎憑證需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準。
9.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機會中獎累計獎項價值NT$1,000元以上,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身分證影本,(累計期間為2016/01/01至2016/12/31止)供報稅使用,並將以新台幣計價列入本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獎項價值超過NT$20,000元,依法需預繳10%稅金,主辦單位將寄發機會中獎稅額繳付說明予中獎人,待中獎人付清稅金後方可寄送獎品。
10.中獎人若非中華民國國境內設籍之國人(即依法於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含大陸人士及外國人),不論中獎人所得獎項之價值,需預先扣繳20%機會中獎稅金。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中獎人需於2017年5月底前完成申報,得獎者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此外中獎價值累計超過$1,001而未滿20歲之中獎人,視同父母或監護人中獎,由父母或監護人代為領獎,並請附上中獎人及其代領人關係證明影本。
11.主辦單位、協辦單位與相關零售商、供應商之員工均不得參加本活動,其違反本項規定經查證屬實者,除中獎無效外並應返還所得獎項。
12.主辦單位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有變更、取消活動內容而不作事前通知之權利,亦有權對本活動之所有事宜作出解釋、裁決或補充協議。
13.如有疑義,歡迎來電「泰山冰鎮-LINE電子禮券立即抽」活動小組洽詢(02)2517-1326分機22,服務時間週一~週五09:00~18:00(不含例假日)。
2.為維護抽獎活動之公平性,每支手機門號以參加30次為限,但不限中獎次數,每張發票僅有一次中獎機會,消費者傳送簡訊完成登錄發票流程將會收到系統發出之抽獎結果通知簡訊,中獎人請務必依照指定流程完成兌獎始有領獎資格。另為防止舞弊情形,兌獎發票打印日期必須在中獎日期之前。
3.本活動所得之消費者所屬之個人資料,當事人有權向主辦單位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之。
4.中華電信/遠傳電信/和信電訊/台灣大哥大/亞太行動/台灣之星電信月租型用戶皆可參加;除遠傳預付卡門號外,其他預付卡門號恕無法參加。本活動簡訊傳送免費,接收抽獎結果通知簡訊每則五元。
5.本活動參加者成功傳送簡訊至83811後,即時會收到一則抽獎結果通知簡訊。每則簡訊僅可登錄一筆發票號碼<如:TSXXXXXXXX >,每張發票僅可登錄一次,重複登錄無效,活動期間登錄發票時間以主辦單位系統時間為主。
6.中獎人請依照中獎公告說明於指定時間內寄回領獎信函及相關兌獎資料,逾期或是中獎資料提供不全以致無法完成LINE電子禮券序號發送者,視同放棄中獎權利。
7.請中獎人提供有效中獎發票正本及明細以供查驗,有效發票係指於中獎發票正本及交易明細(有效發票係指於2016/06/08~2016/07/05 23:59 由四大超商(7-Eleven、全家、萊爾富、ok)所開立,發票明細須能辨識購買泰山冰鎮新鮮屋650ml系列商品任二罐,並印有品名或條碼之發票),若不符合上述條件者,則取消中獎資格。中獎人之兌獎資料寄回活動小組查驗恕不退還。統一發票於活動結束後將統一捐贈給華山基金會。(若電子發票明細遺失請至財政部二代電子發票平台下載明細與正本發票一併寄回活動小組審核。
8.中獎者如因寄送過程中發生信件遺失、信封破損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原因,導致中獎憑證遺失或無法辨識、中獎者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清楚時,所有中獎憑證需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準。
9.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機會中獎累計獎項價值NT$1,000元以上,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身分證影本,(累計期間為2016/01/01至2016/12/31止)供報稅使用,並將以新台幣計價列入本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獎項價值超過NT$20,000元,依法需預繳10%稅金,主辦單位將寄發機會中獎稅額繳付說明予中獎人,待中獎人付清稅金後方可寄送獎品。
10.中獎人若非中華民國國境內設籍之國人(即依法於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含大陸人士及外國人),不論中獎人所得獎項之價值,需預先扣繳20%機會中獎稅金。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中獎人需於2017年5月底前完成申報,得獎者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此外中獎價值累計超過$1,001而未滿20歲之中獎人,視同父母或監護人中獎,由父母或監護人代為領獎,並請附上中獎人及其代領人關係證明影本。
11.主辦單位、協辦單位與相關零售商、供應商之員工均不得參加本活動,其違反本項規定經查證屬實者,除中獎無效外並應返還所得獎項。
12.主辦單位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有變更、取消活動內容而不作事前通知之權利,亦有權對本活動之所有事宜作出解釋、裁決或補充協議。
13.如有疑義,歡迎來電「泰山冰鎮-LINE電子禮券立即抽」活動小組洽詢(02)2517-1326分機22,服務時間週一~週五09:00~18:00(不含例假日)。
個資法相關聲明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向參與本活動消費者告知下列事項,參與本活動前請務必詳閱以下說明。
●蒐集個人資料公司: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蒐集之目的:作為參與「泰山冰鎮-LINE電子禮券立即抽」抽獎活動及後續相關程序之聯繫使用
●個人資料之類別:包括姓名、手機號碼、聯絡地址等個人資料中之識別類資訊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期間:至2016/7/14 抽獎活動結束且獎項寄送等後續相關程式執行完畢。
地區:本國、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之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接收者所在地。
對象:本公司、本公司廣告主、本公司委託機關及執行本活動時之必要相關人員。
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本活動參與者瞭解,就其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得向本公司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惟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得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本活動參與者應為適當之釋明。
得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以及請求刪除,惟依法本公司因執行職務或保存證據所必須者,得不依本活動參與者請求為之。
●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
本活動參與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本公司其個人資料,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則無法參與本活動;且經檢舉或本公司發現不足以確認本活動參與者的身分真實性或其他個人資料冒用、盜用、資料不實等情形,致本公司無法進行必要之確認作業,本公司有權暫時停止提供本活動相關服務,若有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本人參與本活動即視為本人已瞭解活動主辦方貴公司以上告知事項,並已清楚瞭解貴公司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並同意貴公司於上述告知事項範圍內,得蒐集、處理、國際傳遞及利用本人資料。
供相關個人資料,則無法參與本活動;且經檢舉或本公司發現不足以確認本活動參與者的身分真實性或其他個人資料冒用、盜用、資料不實等情形,致本公司無法進行必要之確認作業,本公司有權暫時停止提供本活動相關服務,若有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本人參與本活動即視為本人已瞭解活動主辦方貴公司以上告知事項,並已清楚瞭解貴公司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並同意貴公司於上述告知事項範圍內,得蒐集、處理、國際傳遞及利用本人資料。
●蒐集個人資料公司: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蒐集之目的:作為參與「泰山冰鎮-LINE電子禮券立即抽」抽獎活動及後續相關程序之聯繫使用
●個人資料之類別:包括姓名、手機號碼、聯絡地址等個人資料中之識別類資訊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期間:至2016/7/14 抽獎活動結束且獎項寄送等後續相關程式執行完畢。
地區:本國、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之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接收者所在地。
對象:本公司、本公司廣告主、本公司委託機關及執行本活動時之必要相關人員。
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本活動參與者瞭解,就其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得向本公司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惟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得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本活動參與者應為適當之釋明。
得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以及請求刪除,惟依法本公司因執行職務或保存證據所必須者,得不依本活動參與者請求為之。
●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
本活動參與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本公司其個人資料,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則無法參與本活動;且經檢舉或本公司發現不足以確認本活動參與者的身分真實性或其他個人資料冒用、盜用、資料不實等情形,致本公司無法進行必要之確認作業,本公司有權暫時停止提供本活動相關服務,若有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本人參與本活動即視為本人已瞭解活動主辦方貴公司以上告知事項,並已清楚瞭解貴公司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並同意貴公司於上述告知事項範圍內,得蒐集、處理、國際傳遞及利用本人資料。
供相關個人資料,則無法參與本活動;且經檢舉或本公司發現不足以確認本活動參與者的身分真實性或其他個人資料冒用、盜用、資料不實等情形,致本公司無法進行必要之確認作業,本公司有權暫時停止提供本活動相關服務,若有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本人參與本活動即視為本人已瞭解活動主辦方貴公司以上告知事項,並已清楚瞭解貴公司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並同意貴公司於上述告知事項範圍內,得蒐集、處理、國際傳遞及利用本人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