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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內容

百事 - 多力多滋夜電 雙向簡訊抽獎活動

活動說明

活動期間,至全家便利商店購買多力多滋等商品任二件,手機編寫簡訊「Dori+全家便利商店發票8碼數字」傳至83811,立即好禮抽!

活動網站

活動日期

100.5.17-6.13

主辦單位

台灣百事食品

活動方式

活動期間,至全家便利商店購買多力多滋等商品任二件,手機編寫簡訊「Dori+全家便利商店發票8碼數字」傳至83811,立即好禮抽!

活動獎項

1.Ipad2 【3名】
2.ipod nano【5名】
3.威秀電影票2張【50名】

兌獎流程

1.中獎者依據中收到的簡訊內容將中獎發票正本及基本個人資料(包括姓名、手機號碼、住址、身份證正反影本)以掛號寄回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 台灣百事食品活動小組收
2.中獎者資料經活動小組確認無誤,始有領獎資格。
3.兌獎期限至2011年6月24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客服專線

02-25171326分機15

簡訊資費

雙向簡訊活動每次10元(傳送+接收)

電信用戶

中華電信/遠傳電信/和信電訊/台灣大哥大/亞太行動/大眾電信/威寶電信月租型用戶(所有預付卡型用戶無法參加) (請將此資訊公佈於所有文宣)

注意事項


1.抽獎活動時間為100.5.17-6.13
2.雙向簡訊即時抽獎活動之簡訊費用每則10元(傳送+接收),簡訊費用將由消費者自行負擔,於次月行動電話帳單中收取;中華電信/遠傳電信/和信電訊/台灣大哥大/亞太行動/大眾電信/威寶電信月租型用戶皆可參加,但預付卡型用戶恕無法參加。
3.為維護即時抽獎活動之公平性 ,同一獎項每個手機門號僅1次中獎機會,每組發票號碼限參加1次。台灣百事食品及尚藍資訊員工恕不得參加本活動。
4.發票日期須為100.5.17-6.13由活動執行通路全家便利商店開立之統一發票,該發票上需顯示購買多力多滋商品任二件之品項名稱。中獎者資料經本次活動小組確認無誤後,方具備兌獎權利。申請兌獎之發票於活動結束後將全數捐贈公益團體,恕不退回。
5.中獎者不得要求更改獎項;獎項不得兌換現金,且獎品以實物為準。
6.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之規定,中獎金額超過1,000元者,隔年度須申報所得收入;中獎獎金超過20,010元(含),其中獎者若為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應預先扣繳10%稅額。非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中獎獎金應扣繳20%稅額。若兌獎人須預先扣繳稅額而不願繳納稅款者,視為放棄兌獎資格。本活動由百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所委託之活動執行單位尚藍資訊股分有限公司協助執行扣繳並於次年二月十日前寄發扣繳憑單或免扣繳憑單,中獎者需於次年五月份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
7.中獎者請於2011/6/24前將中獎發票正本、姓名、手機號碼、住址、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以掛號寄至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 台灣百事食品活動小組收。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兌獎權利。
8.兌獎服務專線(02)2517-1326#15 (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9.主辦單位台灣百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保留取消、變更或解釋活動內容之權利。中獎名單將於2011/6/17登載於本活動官方網站,詳細資訊以網站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