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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內容

2023 bonaqua怡漾環保 電旅出行-活動辦法

活動說明

活動期間至全家便利商店購買2瓶(含以上)「怡漾」鹼性離子水588mL,簡訊編寫「FMBQ+發票後8碼數字」回傳至83811抽 「電旅出行」Tesla Model 3 | 長榮酒店 兩天一夜台北套裝行程及多項好禮喔!

活動期間

2023年04月05日00:00至2023年05月02日23:59(以主辦單位電腦系統時間為主)。

活動通路

全家便利商店

活動期間

2023/04/05 00:00至2023/05/02 23:59 (皆以主辦單位電腦系統時間為主)
(簡訊傳送抽獎期間:2023/04/05 (三) 00:00至2023/05/02 (二) 23:59止)
1. 活動費用:本活動僅適用以手機編寫簡訊參加,本活動簡訊登錄傳送之費用每則5元,簡訊費用
將於次月電信帳單中收取。
2. 維護抽獎活動之公平性,每支手機門號以參加30次為限。參加者成功傳送簡訊至83811後,將
會收到一則系統簡訊回覆已登錄成功之通知簡訊,每則簡訊僅可登錄一筆發票號碼,每張發票僅可登錄一次,每張發票僅有一次中獎機會,重複登錄無效,且發票號碼一經登錄後,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取消或刪除。
3. 中華電信/遠傳電信/台灣大哥大/亞太行動/台灣之星電信月租型用戶皆可參加;除遠傳預付卡門號外,其他預付卡門號恕無法參加。

活動贈品

頭獎:Tesla Model 3 | 長榮酒店 兩天一夜台北套裝行程乙份,共1名(價值$10,980)
二獎:伊萊克斯輕巧空淨機乙台,共1名(價值$3,990)
三獎:全家禮物卡乙張,共3名(價值$500)

中獎名單-通知/公布

1. 中獎名單: ● 中獎名單請點此
2. 抽獎日期:2023年05月03日。
3. 公布日期:2023年05月12日。
4. 中獎通知:主辦單位將發送中獎簡訊給中獎者,請依照簡訊指示完成兌獎流程。
5. 中獎者需於兌獎期限內寄回領獎信函及兌獎資料,才算完成兌獎流程。

兌獎流程

● 兌獎收件截止時間:2023年05月19日(以郵戳為憑)。
● 領獎信函:
1. 中獎者請自行《下載領獎信函》,將填妥的「領獎信函」+「中獎發票正本及消費明細」+「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兌獎收件截止時間前將兌獎資料送達【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 bonaqua怡漾環保 電旅出行活動小組收】,逾期視為放棄該得獎權利,不得向主辦單位要求任何補償。
2. 中獎發票正本及交易明細:有效發票係指於2023年04月05日00:00至2023年05月02日23:59期間內且須能清楚辨識購買指定品項之發票。已捐贈、作廢、退貨、手開、內容模糊無法辨識、影印、開立統編之發票將視為無效。
(1) 載具發票:須附上載具截圖畫面,且能清楚辨識發票日期/發票號碼/購買明細/載具條碼等相關資料。
(2) 電子發票:請附上中獎發票正本及消費明細。如沒明細者,請自行登錄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http://goo.gl/FujhRD )查詢所登錄發票之交易明細表或掃描發票上的QR Code將其所顯示之購買明細列印紙本,作為活動參加之依據。
3. 所有兌獎憑證須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準;若中獎憑證與系統所登錄不符,或任何不完整、損毀、偽造、經改動的、複製或超過兌換期限的中獎發票均視為無效,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相關中獎者之兌獎資格。
4. 中獎發票正本為領獎憑證,一旦經寄交主辦單位兌領獎項並簽署得獎領據後,概不得要求退還,中獎者不得異議(發票正本經兌獎無誤後將全數捐贈慈善單位,恕不退還)。
5. 兌獎憑證寄回時,請妥善保留寄件單據,若因郵務關係造成信件遺失或延遲,請自行與投遞單位洽詢查證,主辦單位恕難負責。
6. 本活動限持身分證者參加,參加者必須年滿13足歲。若未滿18足歲,除中獎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需另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方能領獎。
7.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價值在新台幣 1,001 元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贈品價值超過NTD$20,001元(含)以上者,依法需繳交10%稅金。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中獎者需於隔年5月底前完成申報。
8. 中獎者資料經審核無誤後,獎項將於2023年06月30日前寄送完成。
9. 獎品寄送地區僅限為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主辦單位恕不處理郵寄獎項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10. 本公司依得獎者提供之地址寄送獎項,如因個人因素導致寄送二次均無法順利送交,得獎者將被視為自動放棄兌獎權益,主辦單位將不再另行配送。未收到獎項或是獎項收到有問題者,請於2023年07月14日前來電,逾期視同獎項收件無誤。
11. 活動詳情以活動網頁公告為準,或洽活動客服專線02-25171326#22,服務時間週一~週五10:00~17:00 (國定例假日恕不提供接聽服務)。
12. 本活動如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以致活動無法執行、需調整相關活動日期/活動內容/獎項等,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暫停本活動或修改相關活動內容概要,如有變動皆以活動網站公告為主。

注意事項

1. 本次活動主辦單位為香港商可口可樂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及英屬維京群島商太古食品(股)公司台灣分公司。協辦單位: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主辦單位、活動協辦機構及配合廠商之員工均不得參加本活動,以示公允。
2. 本活動注意事項已載明在活動網頁中,參加者填寫並送出資料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視同接受本活動辦法之相關規範。如有違反之情事,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主辦單位保有活動最終釋義權。
3. 參加者同意所有參加者所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與活動的資料及記錄,皆以主辦單位的電腦系統與時間的紀錄為主,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4. 參加者填寫或提出之資料應屬真實、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資訊導致主辦單位無法連絡參加者,則視同放棄兌換資格,主辦單位無需負任何責任;倘有損害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之行為,主辦單位得提起相關訴訟。
5. 個人資料運用告知事項
主辦單位向參加者蒐集個人資料時,已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告知參加者下列事項:
(1) 蒐集機關名稱:香港商可口可樂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及英屬維京群島商太古食品(股)公司台灣分公司。
(2) 蒐集之目的:A.依法定義務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B.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管理之事務;C.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消費者保護、商業與技術資訊、帳務管理及債權交易業務;D.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資通安全與管理、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E.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
6. 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及方式
(1) 對象:主辦單位(含受主辦單位委託處理服務事務之機構或個人)、參加者所同意之對象、與主辦單位合作推廣本服務之公司。
(2) 方式:符合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以自動化機器或某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7.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參加者就主辦單位保有參加者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1) 得向主辦單位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個資法施行細則第十九條規定,參加者應適當釋明其原因及事實;
(2) 主辦單位如有違反個資法規定蒐集處理或利用參加者之個人資料,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四項規定,參加者得向主辦單位請求停止蒐集;
(3) 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個人資料正確性有爭議者,得向主辦單位請求停止處理或利用參加者之個人資料。惟依該項但書規定,主辦單位因執行本次活動或業務所必須並註明某爭議或經參加者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4) 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得向主辦單位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參加者之個人資料。惟依該項但書規定,主辦單位因執行本次活動或業務所必須或經參加者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5) 參加者如欲行使上述個資法第三條規定之各項權利,有關如何行使之方式得向主辦單位查詢。
8. 參加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及類別,惟參加者所拒絕提供之個人資料及類別,如果是參與活動所需之資料及類別,主辦單位可能無法進行本次活動必要之審核或作業而無法提供參加者相關活動或服務或活動獎項。
9. 參加者已受主辦單位告知且充分知悉本活動之一切相關條款所載之內容,並同意主辦單位提供各項業務或服務的相關訊息,以及寄送各項業務之行銷或優惠活動訊息。
10. 主辦單位有權檢視參加者之活動參與行為是否涉嫌(及)人為操作(弄)、蓄意偽造、短時間異常多筆參與行為、透過任何電腦程式參與活動、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方式意圖以進行不實或虛偽活動參與行為,參加者因上述情形所獲得之活動資格及獎項,主辦單位保有取消得獎資格的權利,並得追回獎品及對有關活動破壞人員提起相關訴訟。
11. 圖片僅供參考,活動獎項以實物為準。獎項保固等相關事宜請自行洽贈品廠商,主辦單位對獎項後續保固概無須負責。
12. 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與活動獎項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出解釋或裁決。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如有變動請以網站公告為主。
13. 參加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因領取或使用獎項之後果概無須負責,參加者須同意遵守各奬項供應商所列有關獎項之各項條款及細則。
14.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將視為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活動小組得取消其兌換及抽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提起相關訴訟。
15. 本活動網頁之所有內容由主辦單位擁有所有版權,未經許可,不可抄襲、拷貝與複製相關圖片與文字,否則將提起相關訴訟。
16. 主辦單位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參加者參與本活動即同意相關個人資訊由主辦單位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不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使用,惟中獎者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公開中獎者部分姓名及部分電話資訊。
17. 本活動之條款是依據中華民國之法律解釋及適用之。若任何條款在中華民國之法律下為無效、不合法或無法執行時其餘條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及可行性皆不受影響。
18. 主辦單位保留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並保有最終釋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