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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雀巢茶品® 瘋美食 抽香港星級美饌】

活動說明

即日起至2014/11/30,凡購買雀巢茶品®包裝茶系列商品NT$58 (含)以上,至活動網頁或掃描瓶身QR code登錄發票號碼,即可參加『雀巢瘋美食』活動,將於活動結束後抽出香港米其林雙人之旅、飛利浦健康氣炸鍋、麗緻旅館系統雙人餐券等好禮!

活動獎項

頭獎-香港3天2夜米其林雙人之旅(價值NT$30,000,共3名,1人中獎2人同行)
貳獎-飛利浦健康氣炸鍋白金升級款HD9230/55(價值NT$12,900,10名)
參獎-麗緻旅館系統雙人餐券$3,000(價值NT$3,000,50名)

抽獎日期

活動結束後於2014/12/20統一抽出,並於2014/12/09公佈中獎名單於活動網站。

中獎公佈

獎項說明

頭獎-「香港3天2夜米其林雙人之旅」(價值NT$30,000,共3名,1人中獎2人同行)
● 此獎項是以面額NT$25,000之旅遊兌換券與NT$5,000郵政禮券贈予中獎人,以東南旅行社2014年10月份香港來回機+酒(2夜)之報價為依據,一人中獎二人同行,中獎人可兌換香港雙人來回機+酒(2夜),中獎者需自行支付機場稅金及燃油附加費;機票價格及訂位狀況等相關作業說明以請洽東南旅行社指定服務人員,機位與酒店需以實際訂到為主,不保證有位。中獎人兌換之行程,須在兌換期間內(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止),出發日最少二十天前洽東南旅行社向指定專員兌換訂位,若因寒暑假旺季、連續假期、各地節慶祭典、展覽或競賽活動等各種因素而有機票及匯率等報價變動,東南旅行社將會於中獎人兌換時立即告知,中獎人同意所有票價得依完成訂購後的報價為準。若中獎人欲出團日之行程價格高於兌換券面額NT$25,000,其差價部分及其他附加費用需由中獎人自行負擔。
● 本兌換券有效期限為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止,需於出發日最少二十天前訂位。逾期視同放棄兌獎,旅遊獎項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就逾期情況負上任何責任。 
● 旅遊獎項並不包括旅遊保險、簽證、超重行李寄倉費、前往機場之交通安排及費用,所有膳食支出、個人消費及以上未包含的其它費用,相關開支或費用由中獎者自行承擔。中獎者同意自行承擔所有旅遊風險,有關如遇特殊情況,如天候、航班延誤、取消或酒店房間入住等問題,必須根據航空公司及酒店之指引,旅遊獎項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就上述情況負上任何責任。建議中獎者自行購買旅遊保險。
● 旅遊兌換券不得轉讓亦不得兌換現金或找零,中獎人必須持正本並攜帶身份證明文件向旅行社指定專員兌換,旅遊券如有遺失、被竊、損毀或滅失之情事,概不負責掛失或補發,恕不接收副本,請妥善保存此券。
● 旅遊獎項中獎者須自行辦理簽證或其他所需旅遊文件,主辦單位對簽證或其他旅遊文件批核與否不會負任何責任。旅遊獎項的中獎者,不可任意轉讓或更改於第三人使用。
● 中獎人持「香港雙人機+酒(2夜)旅遊兌換券」正本並攜帶身份證明文件於兌換期間內,可在東南旅行社營業時間週一~週五09:00~18:00,洽指定服務人員02-2522-1000#2631王嘉吟小姐。
● 旅遊抵用券不得與東南旅行社其他優惠案合併使用,使用規定依東南旅行社旅遊兌換券規定為準。
● 詳細機票旅遊行程依東南旅行社網站公告為主。
● 其它詳見票券背面使用須知。

貳獎-「飛利浦免油健康氣炸鍋HD9230/55」(價值NT$12,900,10名)
● 此贈品僅提供白色款,保固相關問題請洽贈品廠商《台灣飛利浦股份有限公司》 0800-231-099提供維修與保固。

參獎-麗緻旅館系統雙人餐券 $3,000(價值NT$3,000,50名)
● 獎項以兌換禮劵寄出,中獎者可持禮劵正本至麗緻旅館系統兌換,效期一年,已含10%服務費。
※本禮券適用地點如下:
◎台北亞都麗緻飯店:天香樓餐廳
◎台中亞緻大飯店 (Hotel ONE):異料理餐廳
◎台南大億麗緻酒店:共同市場歐亞自助餐廳
◎陽明山中國麗緻大飯店:天荷廳餐廳
◎烏來璞石麗緻溫泉會館:璞食軒餐廳

兌獎說明

1.所有獎項中獎者請務必於活動網站下載領獎確認書(可於雀巢茶品®官網下載www.nestea.com.tw),填妥領獎確認書並連同中獎發票正本及購物明細、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2014/12/16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方式,寄回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雀巢茶品®雀巢瘋美食」活動小組收,逾期或資料不符、不齊全、均視同放棄中獎權利。
2.中獎發票正本須能清楚辨識購買雀巢茶品®包裝茶系列產品之任一品名,電子發票須請中獎者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網址http://goo.gl/FujhRD查詢所登錄發票之交易明細表或掃描發票上的QR code找出購買明細後列印,附於領獎信函中,且發票上打印日期須在2014/11/01~2014/11/30活動期間內。
3.未滿20歲之中獎者,敬請檢附(1)戶籍謄本 (2)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影本。
4.中獎者寄回之中獎發票正本及領獎確認書上所填寫之姓名需和本活動登錄之資料相同,如有不同,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並恕不另行通知。
5.兌獎人寄回之兌獎相關資料經活動執行單位審核無誤後,獎項預計12月31日前安排寄出。
6.如有兌獎疑問請洽活動專線:02-25022202#15,服務時間,週一~週五09:00~18:00(不含例假日)。
7.本活動獎項待中獎者寄回領獎確認書並確認無誤後,獎項將於2014/12/31前寄出。

注意事項

1.本次活動主辦單位為全球飲料伙伴(太平洋)有限公司及英屬維京群島商太古食品(股)公司台灣分公司,並委託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為活動協辦機構。主辨單位、活動協辦機構及配合廠商之員工均不得參加本活動,以示公允。
2.本活動為線上發票登錄抽獎活動,活動發票購買日期需在本活動期間,並需清楚印有「雀巢茶品®包裝茶系列」產品之品項字樣或條碼,若有遺失或無法辨識者,主辦單位得有權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
3.活動發票僅限登錄一次,不可重複登錄。請妥善保留登錄發票正本以備查,若遺失發票正本的中獎者將無法進行獎項兌換
4.主辦單位所收到的發票正本經核對無誤後,將統一捐贈給慈善單位,恕不退回。
5.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年度累計機會中獎中獎價值NT$1,001元(含)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贈品價值超過NT$20,000元者,依法需繳交10%稅金,填寫扣繳憑單並於次年度寄發所得扣(免)繳憑單。在台灣居住未滿6個月者或外國人身分者,不論中獎所得之金額,皆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中獎者將於2015年初收到2014年度活動協辦機構開立之中獎所得扣繳憑單。
6.獎品寄送地區僅限為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參加者須年滿20歲,未滿20歲者須附上法定代理人簽章,並提供法定代理人身分證証明文件影本或由法定代理人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
7.活動參加者需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並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資訊導致主辦單位無法連絡中獎者,則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主辦單位無需負任何責任。損害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主辦單位對此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8.在不影響消費者權益下,主辦單位得保留修改活動與獎項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出解釋或裁決。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9.中獎者如因寄送過程中發生信件遺失、信封破損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原因,導致中獎憑證遺失或無法辨識、中獎者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清楚時,所有中獎憑證須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準;且任何不完整、損毀、偽造、經改動的、複製或超過兌獎期限的憑證均無效,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10.圖片僅供參考,獎品以實物為準。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領取或使用獎品之後果概無須負責。
11.關於獎品之使用細節,或發生產品瑕疵及相關保固責任,均由該贈品廠商維修與保固,中獎者應逕向獎品製造或銷售公司詢問。
12.中獎者須同意遵守領獎信上及各獎品供應商所列有關獎品之各項條款及細則,且活動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活動小組得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13.主辦單位僅使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中獎者同意中獎相關個人資訊由主辦單位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但不做其他用途,中獎者並授權主辦單位公開公佈姓名。